2010年4月15日,蒲縣煤炭局原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貪贓枉法在法庭受審之時,突然當庭檢舉縣委書記喬建軍曾向自己索賄5000萬元。而這一突發事件,又因主審法官鄭蒲隆以“與本案無關”為由立即喝停,而被全國輿論媒體廣泛關注,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留下無盡猜測。山西蒲縣縣委書記喬建軍被推上了輿論的風頭浪尖。一時間,輿論的壓力讓他有口難辯,深陷泥沼。喬建軍接受采訪稱,根本沒有見過郝鵬俊。(6月10日《環球時報》)
人們都知道,時下,官煤勾結十分嚴重,“與官員套近乎,拉關系”是山西煤老板不得不遵從的從業法則,并形成了官煤勾結、官商勾結的政治經濟生態。親手參與郝鵬俊案件處理的蒲縣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樊奮強用“所作所為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程度”來形容。在這種背景下,郝鵬俊在法庭上的檢舉,就非同小可。它既涉及到一個縣一把手的廉潔與否,也事關一地官場生態的優劣。因此,山西省監察廳、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高度重視,隨即便對“索賄5000萬”一事展開調查,僅僅用了15天,就得出調查結論:“喬建軍索賄5000萬元為無中生有,純屬誣告”——工作效率不可謂不高,堪稱雷厲風行。
聯系到斂財數億的巨貪當庭檢舉遭法官以“與本案無關”為由立即喝停,我們不得不問:這是為什么?當事人的當庭檢舉,怎么會“與本案無關”?如果他的檢舉屬實,那么,這對于官方查處和打擊官煤勾結、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無疑更為有利,即便是對他本人而言,檢舉揭發,也是一次立功贖罪的機會,這怎么會“與本案無關”呢?法官如此阻止當事人對縣委書記的檢舉,這種明顯的蹊蹺行為,究竟怕什么?
無獨有偶,新聞還披露了一個有趣的細節——在喬建軍調查結論出來之際,臨汾市委書記謝海還為此做出批示:“要組織一批有力度、有分量、有反腐分量的報道,防止任其(郝鵬俊當庭檢舉言論)泛濫”,這個細節實在耐人尋味:巨貪郝鵬俊如今儼然成了一個危險的定時炸彈了,他隨時都可能引發不定向的爆炸。屆時,不知又該傷著哪位呢。因此,為了“防止郝鵬俊當庭檢舉言論泛濫”,法官能做的,就是“立即喝止,當場叫停”,而市委書記能做的,則是發動輿論攻勢。看來,圍繞著一個普通的審判,法庭內外,還真不平靜,總有一種看不見的力量在悄然涌動。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該如何相信,法律會依舊保有其獨立的、有尊嚴的神圣?你又怎么能相信,公平公正不會被權力操縱?
報道認為,“告發縣委書記”,即便難以判定是否與此案有關,但對解開山西“官煤勾結”謎團非常有益,追究郝鵬俊此言論的來龍去脈,對清晰展現山西官商結合的路線,大有益處。我認為言之有理。從這個意義上講,郝鵬俊因貪贓枉法案不能孤立地就事論事,阻止郝鵬俊“告發縣委書記”的主審法官也絕不是業務素質的問題。它其實是我國當下法治現狀的一個大暴露。如果對此不聞不問,讓它不了了之。那么,這一事件必然會長期發酵,引發公眾的猜疑,最終對法院的公信力產生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