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
評選細則
(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評選委員會2014年8月25日審議通過)
根據《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評選辦法》),結合本屆評選會實際,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評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評選標準。中國新聞獎評選要統籌兼顧中央媒體與地方媒體,平面媒體與廣電媒體、網絡媒體,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參評作品;關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國際傳播獎項評選要兼顧不同媒體、不同體裁的作品。長江韜奮獎評選要關注參評者中少數民族、女性新聞工作者,關注為我國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聞工作者。
(二)堅持評選程序,在認真全面審看(聽)所有參評材料、充分討論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
(三)堅持專業評選與社會參與相結合,評選時參考參評材料在網上公示后社會公眾的評議意見。
(四)在堅持評選標準前提下,要關注體現“走轉改”精神、努力改進文風的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短、實、新的作品。長江韜奮獎評選要關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優秀新聞工作者。
二、總體要求
(一)實到評委超過全體評委人數4/5,方可召開評選會。
(二)評選會由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評委中途離會不能參加投票的,按實到評委投票。離會評委不能委托其他評委代為投票。
(四)先評選中國新聞獎,再評選長江韜奮獎。
(五)按設獎數額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中國新聞獎選票如有多投的,則該選票上多投的項目作廢;長江韜奮獎選票如多投的,則該選票計為廢票。每輪投票結束,在規定得票范圍內,按得票數從高到低依次取齊規定數額的參評作品和人選。
(六)評委在小組評選會和評委會全體會議討論時,除評選會主持人要求解釋清楚的問題外,不得宣傳、介紹、點評本推薦(報送)單位推薦(報送)的參評作品和人選。如有違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給予批評。
(七)從所在單位沒有參評作品和人選的評委中產生9名監票人,負責監督評委投票和工作人員計票工作。
三、設獎數額
(一)中國新聞獎
設獎數額不超過300個。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3個(包括10個新聞名專欄);二等獎不超過91個;三等獎不超過156個。10個新聞名專欄中,中央媒體和地方媒體各占50%;報紙通訊社類和廣播電視類專欄各占40%,網絡媒體專欄占20%。
特殊情況下(各項評選條件都很優秀,只是因字數、時長限制等硬性規定所限)經評委會決定,可設不超過4個特別獎(與一等獎同樣待遇),其中報紙、通訊社、廣電、網絡類作品各不超過1個。如因評出特別獎而突破設獎總額,則減少該獲獎作品所在項目相應設獎數額;如未超過,則不減。
(二)長江韜奮獎
設20個獲獎者名額,其中長江系列10個,韜奮系列10個,可以缺額,不能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