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摔女童案近日出現河南林州版。據報道,一從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里7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后猛摔在地。事件發生一個月后,涉事民警除遭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外,沒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媒體曝光后,當地召開緊急會議,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受傷兒童由專人陪同赴京進一步檢查,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當事警察郭增喜依法刑拘。
媒體曝出的這個猛料,讓所有小伙伴們都驚呆了。因為,我們無法想象,在北京惡漢摔死女童事件后,竟然還會有這樣慘無人道又喪心病狂的事情發生。而且,上次是個剛從大牢里出來的混蛋,這次卻是個從警近30年的警察。我們更無法想象,在北京摔童惡漢很可能面臨死刑判決之時,這位理當罪加一等的摔嬰民警,竟然只是關15天禁閉了事!社會公眾在憤怒,“法治社會”在哭訴:在這個地方,難道法治已死?
事件經媒體曝光后,當地的反應不可謂不快。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事件都發生一個月了,當地卻什么動作都沒有。如果沒有媒體曝光,現在的“迅速處理”還會有嗎?難道只要媒體不曝光,惡警摔嬰就不是犯罪?受傷兒童就不需要救治?國家法律就不需要尊重敬畏?——這是典型的“不曝光則無法治”。
在中央八項規定之下,有公職人員仍然喝得醉生夢死,大概是覺得風頭已過所以大吃大喝照舊;而當地從上到下竟然封鎖消息長達一月之久,不僅捂住法律追責的“開關”,還想捂住眾生之口,以至于京城媒體記者采訪后說情電話仍舊不斷,這些地方的“官官相護”已到了何種程度,也就不難想象了!
很多地方官員雖然沒有丑聞意識,卻很有“捂丑聞”的意識,但凡是個所謂負面新聞,都要千方百計壓下來。而且,很多地方“捂丑聞”是沒有底線的。情面之外,所謂“維護地方形象”成為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對公職人員犯罪只是黨紀政紀處分了事,把犯罪當作違紀問題來處理,“以紀代刑”盛行。
泯滅人性的摔嬰取樂已突破了社會道德和人類良知的底線,“不曝光則無法治”則將法律和人們對法治的信仰,極盡蔑視地踩在了腳下。將摔嬰事件信息封鎖起來,不啟動任何法律追究程序,這就能維護地方形象嗎?套用一個標題,真是“無與倫比的愚蠢”。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員不將法律放在眼里,在公眾心目中還能有什么公信力?讓當地人都“敢怒不敢言”,又哪有什么“形象”可言?
朱镕基在新書里痛批的“刑不上大夫”現象,在這起事件里體現得最為淋漓盡致。因為重摔女嬰的是一個民警,所以警方就不立案不偵查只內部關禁閉,司法的“自由裁量權”已經凌駕于法律之上,讓一個嫌犯若無其事逍遙于法律之外。一個民警就可以享受如此“法外特權”,那些有錢有權者又有何人不可?
“不曝光則無法治”要比摔嬰更恐怖。在一個不講法治的社會里,人人都是受害者;在一個動輒封鎖消息的社會里,必然丑惡叢生。摔嬰案被曝光引起眾怒后,僅僅嚴厲追究惡警罪責是不夠的,那些下令隱匿消息、踐踏法律的人,更該被揪出來曬曬——誰無視法律,法律就必須給誰最沉痛的回擊,讓其知道法律并不是長在權貴者的嘴巴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昨晚有消息說,安陽市也組成調查組赴林州調查,并稱將對“摔嬰”警察背后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公眾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