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樺南孕婦譚某為夫獵艷、欺騙并參與殺害好心女孩的案件令人寒心。當“天使女孩一路走好”的黑色條幅高懸在小城樺南,人們對于涉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的憤怒也達到了極值。如今在醫院待產的孕婦譚某,每天都會被人圍觀,有的人罵得非常難聽,但她就像沒事人似的,看電視還會笑。當有護士說了一句“這孩子生下來以后可怎么辦呢”,她才終于嚶嚶地哭了。(8月7日《成都商報》)
即將迎來新生命的喜悅,本應是家庭里最大的期待。但無論是已經在羈押中的準爸爸,還是在醫院待產的準媽媽,等待他們的都將是法律最嚴厲的懲罰。
在媒體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受害人胡伊萱,在平常生活中也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姑娘。如果不是擁有一顆天使心,如果她也是時刻提防他人,不愿伸出援助之手,她就不會在雨天送孕婦回家。然而,善良卻遭到了惡的利用,好人沒有好報。因為愛心,她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面對這樣的惡行,面對這樣喪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任何人心中都會騰起一團怒火,恨不能噬其血食其肉。
此時,公眾想要看到犯罪嫌疑人痛哭流涕的淚水,想要看到他們立刻為無恥行徑付出代價。但無論公眾替無辜的受害者討回公道的心,有多么迫切,此刻能夠實現正義的渠道,都應當是法律公正的審判,而非采用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方式,進行私力復仇。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同時,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可見,按照法律明文規定,孕婦譚某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而且按照司法實踐中的做法,只有等到譚某度過哺乳期過后,她才會到獄中服刑。
而圍觀此事的許多公眾,對這樣的結果表示無法接受。在對此事發表觀點的網絡跟帖中,處處可見語言暴力的影子。人們有權發泄情緒,鞭笞作惡者,但譴責的范圍應當限定在作惡者本身。但一種可怖的傾向是,對尚未出生的孩子進行詛咒者,對孕婦譚某的父母進行謾罵者,比比皆是。無論怎樣,孩子是無辜的,年邁的父母是無辜的,暴力的怒火不應當四濺到無辜者的身上。
也有人對孩子的未來表示擔憂,承擔著這樣一個巨大的恥辱降生,他的未來會是怎樣?周遭的白眼和謾罵會不會跟隨著他終身?如果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人生又如何能走上正途?而以惡制惡的謾罵,只會不斷拉低社會道德的底線,成為暴戾之氣滋生的溫床。
也許有人會說,對于惡的寬容便是對善的扼殺。但這里的寬容,是指當其接受應有懲罰之后,公眾能夠和自己的心靈達成和解,能夠熄滅心底的怒火,能夠重燃對于善的希望。如果同樣的疑問,擺在已在天堂里找到安詳的女孩胡伊萱的面前,相信她的答案也會是原諒,也會是保護無辜的孩子不要受到傷害,也會是希望不會讓自己因善舉受害,成為別人不敢再做善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