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蘆溪縣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稱,“大師”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蘆溪警方立案調查。立案告知書下達日期為8月1日,告知書顯示,蘆西公安局認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偵查,辦案機關為蘆溪縣公安局治安大隊。(8月5日《京華時報》)
不出所料。“大師”王林在被媒體曝光之后,很快就惹上了麻煩。他的王府、他的別墅、他的戲法以及他的朋友和訪客,都成了坊間熱議的談資和當地公權部門取證的對象。更神奇的是,現在我們又看到了王林的另外一面——非法持有槍支。
《刑法》第128條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0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諸上條款的存在決定了王林的可悲結局——慘敗!不僅名譽掃地,還可能身陷囹圄。即便現在的王林已經身在香港,他觸犯刑法的事實已經無可爭辯。
王林以及他的金錢帝國,即將倒塌。對此,公眾拍手稱快。然而,在筆者看來,整個社會打垮王林這樣一個“大師”,并不足以讓人高興。令人糾結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兩個。第一個是,打倒王林的是“非法持槍罪”,而并非其他罪名。用“非法持槍罪”擊敗王林,只是一次偷襲,這并非是對于江湖騙子“正面勝利”。這就好比是對待當年的養生大師張悟本,當張悟本行騙之事被曝光,最早把張悟本打垮的是當地政府把以“違章建筑”為名拆除了“悟本堂”。我的問題是,對待這些江湖騙子,難得公權力真得沒有更正當的辦法對其進行“非法行醫”、“敲詐行騙”方面的指控和審判嗎?
第二個是,王林倒了,還有多少個“王林第二”在偷笑?張悟本倒了,我們又看到了一個叫李一的“神道”;李一倒了,我們看到了一個叫人活吃泥鰍的馬悅凌;馬悅凌倒了,又出現了一個叫王林的家伙;王林倒了,據說一位在江蘇的“大師”被嚇得也跑路了……這個時代中,究竟誰才是最后一名江湖騙子,我們仍然不得而知。此語境下,社會對于大師和神醫的打擊活動,不過像“打地鼠”游戲一樣無聊。
根本的問題是——面對養生、醫療和保健,我們該信誰?根本上講,我們該信現代醫學,該信“人民醫院”,更該信時下熱議的“新醫改”。但是,現實的遇境卻是,公眾基本上不選擇信以上三者。究其原因,不過是“看病貴”“看病難”六個字。我們是該信大醫院,可老百姓手底里的錢不允許我們信大醫院,于是我們只能信“氣功療法”;我們是該信小醫院,可把各地縣級人民醫院低劣的醫療水平以及頻發的醫療事故,會讓我們感覺到還不如找個“民間方士”、“民間術士”或“氣功大師”來瞧瞧氣色;我們是該信發達的醫學科技,可醫療設備的過于集中、過于壟斷,讓普通百姓望塵莫及,選擇去相信廉價一點的“江湖騙子”也就成了一種可行性選擇。
王林被打倒了。問題卻仍然存在。最起碼,滋生“江湖騙子”的土壤仍然存在。而且,滋生騙子的這片大地依然肥沃,陽光、水分充足。從這個角度講,回答公眾在醫療衛生問題中的“該信誰”命題,遠遠要比打倒王林們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