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出臺《北京市推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從今年秋季開始,北京市將出資700萬元,為公辦中小學投保無過失責任險。投保后,學生在校期間或者參加學校組織活動時發生意外,即使校方沒有責任,學生也能獲得一定賠償。
無過失責任險的推出,受到學校、家長和學生的肯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校園體育安全方面的后顧之憂。加上2003年起已經實施的校方責任險,北京百萬公辦中小學學生在校體育活動將享有“雙保險”。校方責任險、無過失責任險意義重大,“兩險”提供了雙管齊下的保障,即一份學生萬一在體育活動時出事,會得到外界幫助的許諾。這讓校方、家長和學生都吃了一顆“定心丸”。
在無過失責任險出臺前,校方責任險是校方頭上的“緊箍咒”。不少學校為了規避校方責任,不僅“稀釋”體育課質和量,減少學生課間活動,甚至撤銷了高低杠、跳箱等“高危”設施。無過失責任險的落實則有助于化解這一無奈局面。它為學校織就了一張保護網,讓學校不再為規避風險因噎廢食;也為家長和孩子們織就了一道堅韌的保護網,讓他們敢于嘗試各種體育運動。
但值得注意的是,“雙保險”是一顆以防萬一的“定心丸”,其主要目的在于護航。要想真正提升學生在校體育鍛煉的質量,剎住學生體質持續下滑的趨勢,重中之重,仍在于校方、家長、學生在吃了這粒“定心丸”之后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如果學校為了拔高升學率擠占體育鍛煉時間,學生對運動缺乏興趣,家長不注重孩子身體素質,那么,“雙保險”不過是一張中看不中用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