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11日的溫度最高達到37攝氏度。而身處非沿海城市的南京人除了去游泳池消暑,今年在南京高淳區即將開放的“固城湖沙灘浴場”,或許也給市民提供了另一個選擇:盡管不少高淳區的居民對這個沙灘浴場,或多或少都有些意見。(中國廣播網7月11日)
原來,固城湖是高淳區最重要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維持著全區七成以上的飲用水和超過八成的農田灌溉用水,可以說是40多萬高淳人的“生命湖”。如不少當地人表示,“跟避暑比起來,喝水才是頭等大事”。
確實,水源就是生命之源,水源地的保護事關廣大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水源保護與游泳消暑孰輕孰重,在常人看來,顯然不存在分歧。而且,消暑的選擇有多種,并非只能去沙灘浴場。為什么高淳區一定要選擇在水源地建浴場呢?
該區住建局提供的理由聽來十分不靠譜。據稱,固城湖往年就有人游泳,“沙灘浴場只是把這些人集中在一個固定區域,不會加重污染”。“如果我們不建這個浴場,照樣有人要下去游泳”。往年總是有人在水源地游泳,凸顯的是管理的缺位,怎能成為現在可以建浴場的依據?對于水源地的污染,本來就應該零容忍,豈能滿足于“不會加重”?
實際上,在水源地建浴場,本身就是違法之舉,無論是《環境保護法》、《水法》,還是地方性法規都明確規定,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一切可能對水質產生不良影響的建設項目,對未批先建的要堅決停止、依法查處。
而且,2005年3月實施的《江蘇省湖泊保護條例》,已將固城湖列入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根據保護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市區內的湖泊保護范圍內從事城鎮建設、房地產開發等活動”。《高淳區“十二五”水利建設規劃》也有明確要求,“嚴格按照標準,將固城湖建成省級規范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盡管當地居民有意見,主管部門反對,這片沙灘浴場也被明確定性為“違法建設”,而且,建設沙灘浴場所需的手續、行政許可等也仍未獲批,但這些都不妨礙高淳區住建局強行闖關頂風而上。即將開放的“固城湖沙灘浴場”如果順利開放,只能說明在部門利益與環境保護的角力中,前者又一次占據上風。(錢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