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8日起,廣州市民離、結婚后,其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上,不再出現“已婚”或“離婚”的紅印章。如欲變更婚姻狀態,須帶著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變更。(7月10日《廣州日報》)
許多人都覺得離婚不光彩,也不想讓周圍的人知道。不再在戶口簿上加蓋表明婚姻狀況的紅印章,體現了對個人隱私的尊重,按理說是一種進步,可是,很多人的反應卻恰恰相反,在新浪微博的微話題的討論區中,居然超過八成以上的人都反對這種做法。究其原因,無非是因為這一手續取消后,存在明顯的漏洞,會讓騙婚、重婚等行為更難以查實,給不少人正常的婚戀生活帶來麻煩。
結婚與否雖然事涉個人隱私,但是,只是相對于同事、鄰居而言,而對于婚姻關系的另一方,卻并非是隱私,因為法律認可的婚姻關系,還涉及到財產、知情權、信任等各種問題。因此,是否離婚、未婚等信息,是不少人選擇未來生活伴侶的重要參照指標。而戶口簿上的紅印章,相當于提供了一個可靠的官方認證。當然,也有人做假戶口來騙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目前,個人婚姻狀況的信息管理很分散,沒有一個統一的平臺來整合各個部門的信息。拿離婚來說,以前民政部門辦完離婚手續后,會在戶口簿上蓋紅印章;可是,如果是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戶口簿上也無法注明,只能到法院查實;而且,不管通過哪種方式離婚,只要不去公安部門更改信息,公安部門的信息系統里可能還是已婚。
民政部門可能也正是考慮到信息分散管理造成的麻煩,加之蓋章也并沒有法理和行政依據,所以決定取消“已婚”、“離婚”的紅印章。可是,戶口上的紅印章實施多年來,雖然沒有與公安部門聯網,也并非是完全準確的,但畢竟是最直觀、最易查驗的官方信息,可以方便婚戀雙方提前通過戶口簿上的“官方認證”來查看對方的真實婚姻狀況,避免騙婚和重婚,減少因此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
廣州率先試行取消已離婚印章,雖是創新之舉,但應該慎重考慮其后續效應,盡量減少不良反應。如今許多信息在婚前查無實據了,騙婚重婚隱患重重,雙方心里都惴惴不安,也難怪喝彩聲不多。如果能在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好統一的公民個人信息查驗平臺之后,有了更有效的查驗手段之后再實施,應當能減少好政策無人叫好的尷尬境遇。(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