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起,四川遭受暴雨襲擊。暴雨造成江油青蓮鎮盤江大橋被沖垮。截至目前,總計失蹤車輛六輛,報告失蹤人員12人。據了解,該橋重新加固后,啟用5天就垮塌。(7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當地市政府稱,因近期盤江河上游連降暴雨,盤江河流量大增形成特大洪峰,洪水沖刷力量大,致使盤江大橋發生垮塌。對一座有著近44年歷史的老橋來說,希望它能抵御所有自然災害的沖擊,似乎也是一種苛求,但對于這座橋的垮塌,卻不能單純地歸咎于不期而遇的天災。
這座盤江大橋在“5·12地震”后進行了維修加固,今年6月中旬又完成了加固,綿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還檢查了工程質量,并說,盤江大橋加固維修,具備了更加安全的通行條件,但該局長話音未落,該橋僅啟用5天就發生了垮塌。如果說“更加安全的通行條件”意味著在洪水沖刷面前的不堪一擊,那這種安全條件的標準也過于低劣了吧?
將橋梁垮塌的責任推給洪水,是一種順水推舟的辦法,跟此前一些地方將橋梁震塌的緣由歸之于車輛超載等,并無不同。但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在民眾生命財產所蒙受的巨大損失面前,更應當憑著良知和責任,來反省一下自身是否承擔起了保障橋梁安全、維護民眾利益的重任?缺乏這種反躬自省的理性態度,動輒將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事故歸咎于不可抗力,既是對民眾不負責任的“耍滑頭”的表現,更無助于從事故中汲取前車之鑒,改進日后的工作。
盤江大橋的加固是否達到了相關的標準,加固后質量究竟如何,怎能由一場暴雨引發的洪災來檢驗,而不是由有關部門或橋梁專業技術人員來檢驗?這種檢驗的付出代價,何其慘痛!
橋梁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是政府向民眾提供的基本公共產品,民眾對其的期望不高,只求安全,不要因為橋梁的質量問題而墜下萬劫不復的深淵,不要連民眾對安全這個起碼的愿望,都不能滿足。 (屈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