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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剛剛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鮑某強奸、猥褻兒童案作為典型案例發布。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鮑某某利用教師身份,猥褻、強奸7名女學生多達數十次,并拍攝被害女學生的裸照或者被奸淫的照片、視頻。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鮑某某犯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罪犯鮑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執行死刑。(《中廣網》5月29日)
近年來,校園性侵案頻頻發生,引起了社會的極度擔憂:去年甘肅隴西鄉村教師劉軍紅強奸猥褻8名女生被判死緩。今年5月初發生的海南萬寧“校長帶學生開房”案尚未審理,28日,廣東深圳又曝出多名小學女生遭班主任猥褻。29日,河南桐柏一名老師猥褻多名小學女生被批捕再次公之于眾。一時間,輿論嘩然,民憤沸騰。
校園性侵給受害學生帶來極大傷害,除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外,還面臨著輟學、轉學、厭學等問題。人們不禁呼吁,保護孩子刻不容緩!整肅校園環境刻不容緩!弘揚師德刻不容緩!怎樣來保障校園內孩子的安全,一時成為一個沉重的社會問題。
筆者認為,司法作為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已經發出正義的聲音。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就是當頭棒喝,莊嚴地傳達一個清晰的信息,就是幼女受法律特別保護,如果對幼女進行性侵、猥褻,一定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直至“人頭落地”絕不能手軟!
當然僅僅司法的“重拳”遠遠不夠震懾校園性侵,要根治校園性侵,保護祖國花朵,必須多方給力綜合治理。
孔子說:“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因此,要強化教育行政管理職能,堅持品德優良純潔教師隊伍,倡揚高尚的師德師風,使教師真正成為知識的傳播者、智慧的啟迪者、人格的影響者、道德的實踐者和示范者。要把師德師風建設納入學校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定期評議師德師風,將考核評議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職稱評定、晉級、表彰的重要依據。
要建立社會、家長、學生、學校四位一體的師德建設監督體系,加強對教師隊伍違法違紀行為的監督和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損教師形象的反面典型,視其情節,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嚴懲不貸。對管理不善、師德建設不力、發生重大違反師德師風的學校,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此外,對于學生家長來說,要多留意孩子學習生活情況,一旦發現孩子有異常可能受到性侵害,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讓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和處理。
總之,孩子身心健康,需要安全的環境。要群策群力發揮法律的、社會的、學校的、家庭的多方力量,斬斷“潛伏”在校園的黑手,打造孩子安全的就學環境,保護孩子免于恐懼和傷害,健康成長。 (陳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