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個別地方相繼發生的暴力征地事件,5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簡稱《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相關報道見A3版)
近期,個別地方暴力征地事件又有所抬頭。在此關鍵時刻,國土部下發《緊急通知》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時的。暴力強征強拆事件小則引起群眾不滿,大則引發群體性沖突事件甚至致死人命案件。這幾年,人民群眾對屢屢發生的暴力強征土地強行拆遷惡性事件高度關注,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力征地拆遷激化了干群關系,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甚至危及社會穩定和諧。國土資源部下發《緊急通知》要求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是盡職盡責之舉措。
在中國城市化城鎮化高速推進階段,征地拆遷是城市化、城鎮化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內容。但是,關鍵問題在于給被征地農民以合理補償。所有強征引發的各類惡性事件甚至人命案件,無不與在利益補償上出現大的分歧和偏差有關——既有補償過低、損害農民利益情況,也有補償標準要價過高甚至漫天要價的現象,前者比較普遍,后者也不乏其例。總體上說,在暴力強征土地中,地方政府是強征的主導力量,往往處于強勢地位,而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農民利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同時,在征地的地方政府和農民的博弈中,社會輿論一般會站在弱勢的農民一方。
嚴防發生強征暴力事件,關鍵在于約束地方政府的行為。從法律法規制度上遏制地方政府不得實施強行征地是基礎。地方政府之所以對暴力強征樂此不疲,原因是復雜的。推進本地經濟發展、加快城市化城鎮化進程心情迫切,不能說不是原因之一。但不可否認,也存在一些拿不上桌面的東西,比如追求土地財政,房地產GDP政績,乃至與開發商官商勾結、圈錢交易,一些涉嫌貪腐的官員,把一己私利通過公權力來實現,不惜犧牲被征地農民利益,等等。
妥善處理征地糾紛和矛盾,關鍵在于要給被征地農民以合理補償,并實行留地安置或留物業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解決好農戶生產生活用房問題。對于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同時確保征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對于被征地農民和被拆遷人要價過高問題,要給予耐心疏導,直到同意補償標準為止,否則,不得實施征地拆遷。特別要堅決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群眾,引發惡性和群體性事件。應按照《緊急通知》要求,將有穩定收入、風險小、易于管理的項目配置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營,確保被征地農民成為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如果暴力征地嚴重侵害農民利益,使得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反而會阻礙城鎮化的順利推進。
暴力征地行為大多是由地方政府部門主導的,涉及問題非常之多之復雜,僅僅依靠國土部一個部門顯然獨木難支,一紙文件通知顯然不夠。在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防止和查處暴力征地,需要紀檢、檢察、公安、法院、住房建設部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等形成合力,共同“給力”。
客觀地說,國土部近幾年出臺的關于土地征管征用以及拆遷管理的文件不少,但真正不折不扣落實下去、見到成效的卻不多。就在兩年前的2011年5月16日,國土資源部也曾下發防止強征強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效果卻不盡如人意。這不能怪罪國土部門,而是整個環境和事件主體本身的復雜性決定的。因此,應該盡快探索嚴防違法違規征地的長效之策,而不只是采取臨時性應急應對措施。
從根本上說,必須打破政府獨家壟斷土地市場的局面,在土地經營上更多引入市場機制,改變目前政府性公司從農民手中低價圈地、高價賣給開發商的狀況。要讓農民以擁有土地經營權(相對所有權)的資格,直接參與到土地征用議價并成為交易議價主體。逐步實現土地征用由擁有土地經營權的農民與土地需求者直接交易議價,使得市場機制在配置土地資源上發揮主導作用。這是保護土地經營權者利益,杜絕暴力強征的長效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