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政府采購《新華字典》320萬冊,由政府撥款,湖北省新華書店中標,崇文書局出版,該字典中標價格高于零售價格,更要命的是這個版本字典是拼湊的盜版書,存在著20%的錯誤,是國家規定的20倍,超過國家規定銷毀規定的4倍。盜版字典已發放320萬本,還有60萬本正在印刷中。(5月5日央視)
字典是不會說話的老師。對正讀書認字的小學生來說,擁有一冊規范的字典很有必要。2012年10月,中央財政決定撥出專款17億元,給全國小學生免費發放字典,無疑是好事一件。然而,如果送到學生手中的字典存在嚴重差錯,會對孩子的學習產生什么影響?湖北320萬冊盜版字典進入校園的事件必須嚴查,不合格字典則要盡快予以回收、銷毀。
必須嚴肅指出的是,報道湖北盜版字典事件的,雖然是央視《每周質量報告》,但這起事件絕不僅僅是出版領域的案件,問題絕不僅僅是不合格字典問題。因為這320萬冊盜版字典,不是盜版者放在市場上銷售,而是參與政府采購中標,通過官方渠道進入校園的。那么,湖北省教育系統究竟是什么人具體經手,給了盜版書商這樣一筆“大單”,有關官員從政府數千萬撥款中,收受了多少骯臟的“好處費”?從學生字典中牟利的“官盜”必須被揪出嚴懲。
這320萬冊盜版字典被政府采購發給學生,具體流程中值得追問的至少有兩個方面。其一,既然是政府采購,必然有專家組進行審核,而發給小學生的語文工具書,其內容規范性是審核的重要方面。超過國家規定銷毀標準4倍的字典,而且總量高達300多萬冊,竟然能堂而皇之被政府采購,有這樣“不嚴謹”的政府采購行為嗎?其二,圖書產品的批量銷售,價格優惠可謂行業慣例,即使這些政府采購的字典沒有折扣,天下有批量買書價格高于零售價格的道理嗎?哪怕這些字典是正版的,以高于零售價格招標,就已構成回扣、貪賄的重大嫌疑。
還需要說明的是,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字典》社會認可度很高,但小學生并非只能用這本字典。如果上級部門沒有明確要求,地方政府招標采購其他版本的字典,也未嘗不可。但是,如果采購魚目混珠、質量低劣的字典,不僅是對學生和教育工作不負責,也是對知識產權和名著聲譽的公然踐踏。
從報道來到,崇文書局向專家約稿后,將書名改成 《學生新華字典》,不顧嚴重錯漏,將封面設計得近似《新華字典》,然后中標政府采購。大量采購這字典的官員,是自己沒文化還是欺負廣大師生沒文化?如此無知無畏的教育官員,令人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