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揮霍了多少公帑,不管造成了多大損失,只要輕輕的一句“我又沒有裝進自己的腰包”,于是,當事者理直氣壯,儼然以“清白者”自居,一些監管者也常常以此作為不再深究與輕打板子的理由……發生在人們身邊的種種“不進腰包的腐敗”,日益引起百姓不滿和代表委員的關注。及時劃定紅線、堅決打擊種種“不進腰包的腐敗”成為輿論的普遍呼聲。
和明目張膽的貪腐相比,各類“不進腰包的腐敗”現象更加普遍:或肆意揮霍公款大吃大喝,一餐飯動輒成千上萬元;或堂而皇之接受邀請,去會所享受,去高爾夫球場揮桿;或違規濫發福利,大搞“利益均沾”;或暗渡陳倉,謀劃“期權腐敗”,事過境遷再來兌現……林林總總的行徑,雖然外衣不同,說辭各異,但均以“不進腰包”為幌子,以權謀私的本質不變,損公肥私的特征相同。
以“不進腰包”為遮蔽的腐敗行為,其危害絲毫不亞于公然的貪腐。不僅造成國家資金巨額浪費,使奢靡風氣蔓延,更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與“赤裸裸”的貪污受賄相比,滋生于“灰色地帶”的各式腐敗,在一定程度上,社會影響更為惡劣。
“不進腰包的腐敗”之所以屢屢發生,源自于一些干部的認識偏差。他們有的抱著“吃喝玩樂無所謂,不進腰包不犯罪”的心態,認為只要不公然受賄就無關緊要,算不上違法犯罪;有的存在“有權時不享受,過期就作廢”觀念……種種“畸形”思想,帶來的是職務行為與個人生活界限模糊,權力觀與價值觀“走形”。久而久之,難免墜入腐化墮落的深淵。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對于貪污、瀆職行為,相關部門均設置有“高壓線”,制定了明確標準和完善機制予以界定查處,然而對于各種“隱性腐敗”行為,往往因缺乏嚴格的“紅線界定”,難免存在執行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情況,客觀上給了一些“不進腰包的腐敗者”逃避懲罰的機會。
公生明,廉生威。堅決遏制和打擊“不進腰包的腐敗”,是形勢的需要,公眾的呼聲。重要的是,應及時果斷地完善制度體系,加大查處懲治力度,讓動歪心思的官員無縫可鉆,營造風清氣正的官場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