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教育條例先讓殘障人“看”
《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中,本人上周末參加了一個民間機構針對此組織的研討會。在研討會上,聽到了一些殘障人士的肺腑之言。
參加研討會的很多殘障人士,都對條例提出了修改意見,他們中有存在視力障礙、聽力障礙、肢體殘疾等多種不同類型。其中,視力障礙者閱讀了解《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就比較費力,需要借助儀器將電子文本轉化為盲文或者大文本才能閱讀。
條例既然是針對殘疾人的權利進行的規定,在征求意見時也應當充分獲取殘疾人的意見!堵摵蠂鴼埣踩藱嗬s》中規定,應當以無障礙模式提供本公約文本。這也是為了確保殘障人士能便利獲得信息并反饋意見。
不過,筆者查閱了相關部門發布的消息和提供的反饋渠道,都沒有找到便利的無障礙輔助措施。要全面地保障殘障人的權利,聽取他們的心聲,可否從條例修改的每一個環節中都充分體現?比如先保證讓殘障人能夠便利“看”到條例,充分參與修改。(姚遙)
發泡餐具“解禁”安全能保證嗎
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局部調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有記者查閱了“21號令”,其中未對刪除發泡餐具的原因給出解釋。
來自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的最近調查數據顯示,北京每天的一次性餐盒使用量約200萬只,其中發泡餐盒占20%,每天約40萬只,使用地區集中在路邊攤和小吃店?梢姡淮涡园l泡餐盒仍在使用,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但能因為有“需求”就解禁嗎?
當初禁止的主要理由是環保和安全問題,現在“解禁”,難道這些問題都不存在了?其實,一次性發泡餐具已禁了14年,我們的生活并沒有因此而受到太多的影響。隨著公眾環境權益意識的增強,倒是為一次性發泡餐具的完全禁止提供了現實條件。不知道有關部門此刻“解禁”是做何考慮?(王玉初)
“優先救助捐款者”讓人擔憂
據《現代快報》報道,鹽城市紅十字會近日審議通過了《鹽城市紅十字會捐薪會員管理辦法》,今后捐款者在遭遇困難時可優先得到救助,并可獲得相應表彰。這意味著,鹽城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捐薪回饋激勵機制。
捐款者遇困難可優先獲救助,這樣的“首創之舉”,其出發點無疑是好的,是鼓勵人的向善之心,但其可能導致的結果卻令人擔心。
舉個例子,兩個家庭都很窮,都是吃了上頓愁下頓的,但其中一戶家里有人生了病,急需錢,沒錢醫治的話,病者命危;另一戶雖也窮,卻沒這么命懸一線,但其是曾經的捐款者。按著“優先救助”的原則,是先救助哪一戶呢?
顯然,在困難面前,在生命面前,救助更應看重緊迫性,而不是看重“捐薪記錄”。畢竟,捐款是好事,但每個人能捐款多少,卻與其自身的能力、外界的環境等各種因素相關,并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命題,過分地關照“捐款者”,難免給人“嫌貧愛富”之感。而這,是違背救助制度的本意的。(楊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