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貨車司機王金伍發布了一段約7分鐘的視頻,揭露河南獲嘉交警亂收費。此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目前,獲嘉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被停職,涉事副大隊長、中隊長、兩名交警被免職,五名協警被清退。王金伍說,他歷時1年多,與同行錄制了334分鐘54段視頻,還收集了74份罰款票據和數百名司機的證詞。發到網上的視頻只是其中一部分。王金伍45歲,因為貨車司機維權而出名。從2005年起,他已維權七年。郵箱里總有整理不完的郵件,論壇上總有回復不完的留言(11月26日《新京報》)。
毫不夸張地說,王金伍儼然成了半個法律專家,因為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他早熟稔于心。不僅擁有形而上的法律知識,王金伍更具有親身經歷和實戰經驗,7年代理2000多起案件,即是最好的說明。有網友高度評價王金伍,“遇到違法和不公,記恨不如記錄,抱怨不如曝光。贊王金伍,更要學王金伍。”誠哉斯言!
法治社會確實需要像王金伍一樣積極作為的公民,他們有維權決心,更有維權行動;有維權意識,更有維權技巧。在維權時,理性,溫和而有韌性,始終不背離法治軌道,絕不走極端,不抱著魚死網破的狹隘心理。這樣成熟而聰明的公民越多,越是社會之幸;敢于行動的公民多一些,權力就會有所忌憚。不過,在致敬之余,不免五味雜陳,甚至頗為心酸。
其一,王金伍能夠維權成功,是憑借一己之力,還是媒體的推動?王金伍承認,如果沒有媒體報道,肯定不會有現在的結果。“媒體的關注讓信息更公開,各大網站轉載評論很多,政府部門肯定會有壓力,就促進了這件事的解決。”“要利用網絡,要是一件事在網上傳開了,媒體關注了,解決問題就很快。”無論是網絡傳播還是媒體介入,都是正向的推動力,都有必要,但是媒體不是萬能的,為何非要等到輿論曝光了相關責任人才被處理?
其二,公民掌握法律知識,懂得用法律知識維權是好事,但這種法律“專家”往往是被逼的,隱含著不少無奈。曾有這樣一個案例,為了幫疑似被醫院治聾的兒子維權,本對法律一無所知的父親苦讀6年,最終通過了號稱中國第一考的國家司法考試。媒體報道的類似案例其實不少:有的農民工為了討得欠薪,學習法律知識;買的房子頻頻出現問題,為了維權,成了房地產“專家”。一個很淺顯的道理是,公民有沒有法律知識,都應該無損于利益維護,但為何在精通了相關法律之后才能叫板相關部門?這其中是否折射出一些部門藐視公民權益,或者不作為、亂作為?
其三,只有一個王金伍顯然不夠,監管部門應該更有力。王金伍稱,維權7年,他郵箱里總有整理不完的郵件,論壇上總有回復不完的留言。“現在我們有一個群,1000多個全國各地的貨車司機,我會普及一些法律法規。這樣他們遇到亂收費能說出幾條來,有的交警看你還挺懂,就不亂收費了,這種情況還是很多的。”一句“交警看你挺懂就不亂收費了”,令人愕然之后是黯然,這種知法違法的現象何以革除難道只能依靠司機個個是法律專家?
當然,王金伍的維權不僅捍衛了司機們的利益,也推動了相關部門的作風改觀——王金伍稱,“現在很多省的交通部門都很重視我們的建議,邀請我們參加他們的座談會”,此舉也許不能說明太多問題,但起碼說明了交通部門尊重民意、愿意遏制亂收費等現象。而王金伍還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見,他認為貨車超重,路政、交管等部門有不同規定,如果各個規定都遵守了,幾乎就不掙錢了,統一管理、統一標準才行。對于此類的建議,就需要制度創新和變革來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