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金融論壇(IFF)第九屆全球年會關于“中國收入分配癥結與出路”的專題會議上,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應該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至一萬元。(11月19日新華網)
近年來,無論是專家學者,還是普通民眾,凡涉及到個稅變革思路上,人們大都把目光聚焦在個稅起征點上,大家普遍認為,只要定期提高免征額,就能充分體現稅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在現有國情和稅收制度下,一味地死盯個稅起征點,只能讓工薪階層以及高收入階層受益,而城鎮低收入者、農民工以及農村廣大農民等低收入群體,得不到減稅“陽光”的普照。尤其在我國現有稅收體制下,國家收入來源主要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等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
從現行個稅制度來看,倘若要調整個稅起征點,要履行各種不少程序,這勢必加大制度成本。自1981年開始征收個稅肇始,到2005年免征額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現在的3500元。在這31年里,不知有多少專家學者、人大代表和公眾的強烈呼吁,最后,才到目前的起征水準。
所以,專家學者以及普通公眾與其在個稅調整上死盯不放,還不如把重心放在居民全面減負上。從整體居民支出而言,個稅所占比重并不大,與住房、教育、養老等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對個稅話題的過度關注,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老百姓的真實生存負擔。
所謂全面減負,其主旨是降低居民的生存支出成本,以刺激國內消費,從而使我國經濟實現轉型,縮小貧富差距。這里,既包括國家財政加大對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的投入,來實現居民支出的減少,也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不合時宜的支出,比如人神共憤的手機漫游費,霸性十足的固定電話月租費,以及銀行的3000項收費項目;既包括政府不合時宜行政收費的瘦身,也包括因制度性壟斷造成的不合理消費,比如高油價等。倘若這些領域的居民負擔齊頭并減的話,不僅能通過消費的傳導機制,直接讓百姓受益,而且也會有利于提振內需,增進社會各個階層的和諧度。
當然,筆者也不反對個稅制度的改良,只是個稅變革要實現漂亮轉身,不能總在細枝末節做文章,比如提高個稅起征點,而應盡早實現以個體家庭為中心的綜合稅制,這才是我國個稅發展的未來趨勢,更能體現個稅向“人性化”管理模式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