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從西安坐火車到深圳,行程2154公里,車票只要2元錢?10月30日中午,騰訊微博網友曬出一張火車票,惹眾網友驚嘆“好福利”。記者調查得知,2元“火車票”實為“乘車證簽證”,為鐵路內部職工乘火車專用票,票面的確為2元。(11月1日《羊城晚報》)
記者調查發現,網上曬出的K448車票,整個車程穿越5個省,歷時30小時,硬臥中鋪價格為423元。可見,由于身份特殊,這位鐵路員工節省了不少錢,花費2元也只是象征性支出,這樣的好福利自然令人羨慕。其實,“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比起直接免費乘車的鐵路職工,2元“火車票”還算不上最好的福利。
據報道,今年4月,某鐵路局四名職工無票登乘京滬高鐵G130次列車商務座,因為態度蠻橫、大聲喧嘩而被輿論關注。事后,鐵道部對四人給予全路通報批評,并要求四人補齊票款。這一例子說明,鐵路職工免費乘車也是有的,這與“地鐵為員工家屬免票”、“教師子女中考加分”一樣,屬于行業內的特權福利。
不過,這種福利卻損害了社會公平及其他納稅人的利益。眾所周知,鐵路系統并不是自負盈虧的企業,不僅鐵路建設需要政策支持、財政支持,而且鐵路運營每年的收支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這也意味著,2元“火車票”在讓鐵路職工享受到好處的同時,全體納稅人卻在為這種福利埋單。即使2元“火車票”僅限于鐵路職工出差時使用也不合理,因為出差完全可以按正常價格買票然后“實報實銷”,沒有必要弄出一個“乘車證簽證”來。因此,2元“火車票”其實質就是變相福利的票根。
對于某些行業的特權福利,財政部在專門印發的《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那么,鐵路職工為何還能繼續享受低價車票呢?在筆者看來,不外乎兩個原因:其一,相關制度雖然出臺了,但僅僅停留在紙面上。“地鐵為員工家屬免票”以及“鐵路2元火車票”就是制度沒有落實的鐵證。其二,相關制度是針對企業出臺的,而鐵路部門卻是政企不分,自然能鉆政策空子。
日前,雖然有的電力公司職工不再免費用電,水廠職工也不再免費用水,但是,這些企業在其他方面的福利卻在不斷增加,而國有資本或國家財政照樣在為這些壟斷行業的職工福利埋單。因此,不僅要讓《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規定落到實處,也要公開壟斷行業企業詳細的成本核算、支出賬單,看看特權福利在企業支出中究竟占多少比例,以哪些方式發放。據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擬對鐵路普遍性服務進行補貼。屆時,也需要警惕這樣的財政補貼最終變成鐵路職工的變相福利。
顯然,根治特權福利的根本辦法還是要打破鐵路等行業的壟斷。充分競爭是消除壟斷行業福利的有效辦法,但由于“鐵老大”在鐵路領域沒有競爭對手,所以也導致某些鐵路員工會把整個鐵路系統當成自己的“家”——他們或許認為,乘坐自己家的列車還用花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