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輩職業地位決定子輩職業地位,首先是對社會公平公正的嚴重戕害。父輩職業地位之所以能夠決定子輩職業地位,究其根源是因為父輩掌握的權力難以受到有效的制約,從而能夠介入到子輩的競爭當中去。
《瀟湘晨報》聯合某網站做了一個有關“職業發展”與“家庭出身”之間關系的調查。3397人參與了此次聯合調查。其中75.71%的受訪者對“父輩職業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子輩職業地位”表示認同;16.76%的人持反對意見,堅持“奮斗能改變命運”;其余7.53%,選擇了態度含糊的“說不清”(9月25日《瀟湘晨報》)。
超過七成的人認同“父輩職業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子輩職業地位”,表明父輩職業地位決定子女人生,在當前已屬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而人們只要看看身邊的情況也都可以發現,父輩的職業地位確實是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子女的人生。如父母為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子女一般也都能進政府機關工作,其中不少人還得到了提拔,像其父母一樣成為領導干部。不少父母有錢的“富二代”,也通過父母疏通關系進入收入高、待遇好的單位工作,其中不少人也得到了提拔,成為單位領導干部。
父輩職業地位決定子輩職業地位,首先是對社會公平公正的嚴重戕害。不同的人由于先天稟賦與后天努力程度不同,出現職業地位上的差異原本是正常的。但是這種職業地位上的差異,應當建立在人們平等競爭基礎之上。可是當前人們之間出現的職業地位上的差異,很大程度上卻并不是其本人平等競爭導致的結果,而是由于有些人的父母可以為子女安排好的職業、使其獲得好的地位,而有些人的父輩則沒有這樣的能力。這就導致人們站在不同的基礎與起點上參與不平等的競爭,其結果自然也就有失公平公正。
父輩職業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子輩職業地位,也會因為失卻公平而影響到社會和諧與穩定的更好實現。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人們職業地位上的差異是建立在本人平等競爭基礎上的,則有些人即便身處社會底層、收入微薄,也不會有多大的怨言。而如果這種職業地位上的差異是由于父輩所掌握的資源不同造成的,則必會令不少身處社會底層的人們心生怨恨。尤其是有些人的父輩在各類招聘考試與人員錄用中,利用權力與掌握的資源,通過排斥他人讓自己的子女入選,就更會使得那些平等競爭權利遭受損害者心生不滿,其中有些人甚至還可能采取極端方式報復社會,從而影響與損害社會和諧穩定的更好實現。
父輩職業地位之所以能夠決定子輩職業地位,究其根源是因為父輩掌握的權力難以受到有效的制約,從而能夠介入到子輩的競爭當中去。正因為如此,唯有進一步健全與完善權力制約機制,大力強化民主、法治建設,真正實現“把權力關進籠子里”,使其不能恣意損害公平公正,父輩職業地位決定子輩職業地位的不公正現象,才可能最終得到消弭,社會公平與和諧穩定才能得到切實維護與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