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傳統的“養兒防老”正在逐步走向解體。這一特點,由于城鄉差距和大批青年外出打工,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更加復雜。陜西省太白縣的楊德清老年夫婦,就已經六年沒有吃過肉。(9月23日《華商報》)
這樣的場景其實并不鮮見,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日益嚴峻:因為子女養老意識越來越淡,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向城市轉移、農村土地養老保障功能的弱化等綜合因素影響,家庭養老受到了嚴重的挑戰,傳統的“養兒防老”體系正在解體,這些問題特別明顯出現在最低保障線上生活的農村“空巢”老人群體身上。
時下的農村更像“老人村”了,十室九空。留守一族大多是老人。他們有兒女,卻享受不到兒孫在膝的歡樂,甚至連生活來源也成問題。而在國家養老方面,其待遇還不如五保戶或者“失獨老人”,結果便處于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之間的夾心層,看似誰都在管,結果卻誰都沒有管好。在這種情況下,“6年沒吃肉的辛酸”就無以避免。
雖然我國農村實行普惠制養老金制度,凡是60歲以上的農村戶籍人口,無論其就業歷史和收入狀況,均可獲得以國家財政為基礎的、按月領取的有保障的養老金。但由于這種普惠的標準很低,還無法起到兜底作用,如果僅是唯一生活來源,就無法避免“6年不吃肉”式的悲情。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的養老還得寄予于“養兒防老”。但問題在于,在“養兒防老”面臨巨大挑戰的情況下,如何改變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困局?讓農村老人真正“老有所養”就應有制度層面的設計和調整。
在目前,由于國家財力所限,未能建立起完善的農村養老體系,而社會養老的水平又很低,難以發揮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還應以家庭養老模式為基礎,強調自身積累,倡導家庭內部進行代際交換的“反哺式”養老。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行一些實質性修改,對于不盡贍養義務,甚至遺棄老人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同時,相關部門應當著手起草農村養老方面的法律,讓家庭養老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另一方面,應當建立一定的激勵措施,調動家庭養老的積極性,并在此基礎上,鼓勵發展社會化養老,實現從家庭養老向“家庭、社會、國家”綜合養老體系過渡。
此外,推行農村互助養老,通過土地流轉等盤活養老資源,并實現農村養老國家兜底,不斷提高普惠制養老金標準,都應納入政策統籌范疇,穩步實施,整體推進,如此,“6年不吃肉”的辛酸才會成為過去,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的春天才會早一點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