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盤錦市一起修路占地糾紛中,民警開槍致使村民王樹杰死亡。已經過去4天。在這4天里,盤錦官方和媒體,都通過自己的調查,各自構建起事情經過的邏輯鏈條。當地檢察機關稱“民警受到生命威脅”,民警屬正常執行公務活動,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而媒體也給出了當地“在沒有和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且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的調查結果。
檢察機關調查結論的細節缺失,已經引起輿論的質疑。沖突究竟發生在哪兒?多少人參與沖突?民警為什么會到拆遷現場?到達現場后做了什么?在得到不同答案的同時,我們不免會對真相產生追問,若不還原真實的細節,誰對誰錯的判斷都難免顯得單薄。事故調查和結論倉促而草率,遣詞造句用盡心思,往往側重于講官方的道理和另一方的責任,盤錦方面的調查,沒脫離近年常見的套路,受到質疑幾乎必然。
警察開槍必須慎之又慎,這是常識。問題的焦點因此在于是否到了非開槍不可的程度。從調查看,警方與拆遷糾紛并無利害關系,兩名民警是去調解糾紛的。那么,為什么矛盾轉移為民警與村民的沖突,民警在現場是如何調解的,這些都需要更詳盡的現場還原才能回答疑惑,弄清曲直。
強拆是事件的根由。現在必須明確一點,此次糾紛是合法拆遷還是非法強拆,2011年6月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征地拆遷補償暫行條例》里明文規定,在征地補償安置費尚未談妥或未按時支付時,不得強行征用。若有必要進行強制執行,必須由法院作為執行主體。在現場,任何報道和調查都沒有出現法院的身影,據此可以認定拆遷非法。那么民警為何不是阻止非法強拆行為,而是對對抗非法行為的公民開了槍?
拆遷的暴力血腥級別越來越高,越來越極端,這是當下中國土地問題的悲哀現實,拆遷者不惜使用暴力達到目的,被拆遷者也越來越習慣用暴力回應,這是一個國家應有的狀態嗎?我們有沒有正視和解決問題的勇氣?值得一提的是,去年5月2日,同樣是盤錦市,同樣是興隆臺區,一名協警和一名強拆人員在反抗中被砍傷。這樣的輪回不只是巧合,它反映著不動產產權糾紛里的固有問題,也凸顯解決該問題的無力。
尤其需要追問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悲劇為何不能阻止強制拆遷的強大動力,土地財政早已占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半壁江山,是不是說,不拆遷政府就沒有活路,所以才如此義無反顧,鮮血和生命也拉不回這匹脫韁的野馬。我們關注真相,更要關注真相背后,亟須改變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