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區委常委方大國毆打空姐被曝以后,真相越來越糊。先是圖像證明空姐身上有傷,制服扯破;后有區委宣傳部回應,方大國未打,動手的是夫人。被打空姐始而義憤溢于言表,發誓討回公道;繼而輕描淡寫,聲言“已妥善處理,感謝廣大網友的關心!”
可是,我們見不到“妥善處理”的痕跡與邏輯。當事空姐只有如此表述:“8月29日,在南航CZ3874合肥-廣州航班上,方大國夫婦與本人因行李放置發生沖突,方大國帶著夫人已向我做出真誠道歉。”這很難給人一個明白:“發生沖突”具體所指是什么?是否既可理解成方大國打了空姐,也可說是空姐打了方大國夫婦?“發生沖突”與“真誠道歉”之間的邏輯關系何在?
這個事情說大不大,可視為一般的服務消費糾紛;說小卻不小,因打人者的特殊身份,往往反映著權力的日常狀態,顯露出官民關系的真實世相。輿論持續關注被打空姐,也可謂是民眾的自我關心:一個普通人被有身份的人所侵害,結局終究如何,社會將會怎樣反應?現在,原本憤怒的空姐似已安然接受和解,被打也變成了“發生沖突”,而質疑倒有點像小題大做、無事生非。
不是說官員做了錯事不可原諒,但不能低估大眾的智商,以遮蔽真相的方式敷衍輿論。打了人不承認,或由妻代夫攬過,就只見大事化小的狡詐,毫無認錯改錯的真誠。本來空姐已報案,一個符合此類事件的調查程序,一個貼近真相的處置結果,都是可期待的。可作為區委宣傳部,出面調查、公布區委常委的涉事結論,實難讓人不打問號。
網上既有說空姐被辭退的,也有說辭退不屬實。我們知道,南航總部與越秀區委同在廣州。容易產生聯想的是,涉事雙方單位難免有地域關照與權力互庇;在這樣的關系構架中,一個空姐的正當權利會不會無足輕重,需要事實證明。而現在的事態,已給出某種暗示:在聯手的權力面前,弱勢的空姐或許只有接受和解一條路。
事實上,這只是一起普通民事糾紛,卻因為當事一方的官員身份,令社會影響倍加發酵。從“官員也是人”的角度,他也許感到苛刻甚至抱屈;但把官員置于行使權力的社會背景,個體就成為群體的符號,“這一個”官員的任何不當不法行為,都將代表性地招致公眾質疑與斥責。
也就是說,在這一事件中,方大國不能以為事情發生在自身權力有效范圍之外,就該以非官員身份去面對投訴與追究,所在機關更不能自搞一個“調查結論”將其開脫得無事一樣。歸根結底,方大國與空姐,已不只是個人對個人的關系,而是一定程度上包含了群體對群體、階層對階層的態度情感及其社會實景。
方大國已有認錯表示,并停職檢查。但我更希望這不只是迫于輿論的持續關注,而是源于內心權力意識的清潔與修正。否則,自以為可以隨意對平民百姓“該出手時就出手”,方大國就不會是最后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