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由多部委共同參與的國家城鎮化專題調研的初步結果顯示,戶籍改革阻力不小。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是51.27%,但是城鎮戶籍人口僅占總人口的35%。也就是說,數以億計的農民工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一方面是龐大的流動人口在為中國的城鎮化作出巨大貢獻,另一方面卻是他們無法分享城鎮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戶籍制度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的根本性制度,其最大特點是結構的穩定性。過去的計劃體制下,所有資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人口的流動是不被鼓勵的,各級政府只是根據有限的戶口變動來進行各項福利的分配,即以戶籍為根本依據,進行財政劃撥,分配各項社會資源。但進入市場體制后,人口流動成為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必然,穩定的戶籍二元結構隨之打破。
人口大規模流動,戶口怎么辦、戶口之上的各種社會資源怎么辦,各級政府如何合理地分配社會發展成果?改革開放30多年后的今天,我們仍然沒有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來解決這一問題。近年來,隨遷老人養老、隨遷子女就學、醫療保障、異地高考等問題日益突出。只要不在戶籍所在地,流動人口就很難享受流入地城市的各項社會資源。
戶籍制度的本意在于人口的穩定性,而市場體制的要求是人口可以掙脫束縛、自由流動。兩者的矛盾導致一方面人口流出地的許多資源都處于閑置狀態,因為大量人口流動走了;另一方面人口流入地的財政壓力巨大,因為沒有接收到流入人口的相關資源劃撥。
所以,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的前提在于設計出新的、適應人口流動性的社會資源分配制度,以流動性為根本,架構政府服務管理體系。一旦各種資源不再附著于戶籍之上,放開城市戶口自然就水到渠成了。比如,教育界在借鑒美國對待外來流動人口的政府管理策略時,針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提出了“教育代金券”方案。簡單來說就是,在國家法定義務教育階段,每位適齡兒童都應得到最基本的教育經費,也可以稱之為“人頭費”。這一經費按地區具體情況折算過后,以代金券的形式直接發放給適齡兒童的監護人,保障其在擇校及家庭遷徙時,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和待遇不受影響。
不僅國外有較為成熟的案例可供我們借鑒,國內近年來針對流動人口問題的研究也有許多相應的對策提出,總的目標是一致的——讓國家的資源合理公平地分配到每個公民頭上,無論是農村人還是城里人都可以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正如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所言:“未來的改革導向,重點還是以人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