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江西廬山風景區內有數百棟別墅,銷售違規。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別墅陸續獲得廬山管理局相關部門發放的預售許可證,公開對個人銷售。開發商的返利銷售行為,早已被國家明令禁止。(7月29日新華網)
在風景區禁止興建私人商業別墅的規定早已有之,早在1985年國務院《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中就有明確規定,“風景名勝區的土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占。風景名勝區內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環境,必須嚴格保護,不得破壞或隨意改變。”
在《江西省廬山風景名勝管理條例》中,更有極為明確的對景區土地保護的嚴格限制及相關處罰處理措施。在國家和省級政府已有明確保護規定之下,當地景區管理部門無視禁令,在申請廬山仰天坪商務酒店改擴建項目獲批之后,竟然變成了“產權式商務酒店”并以商業別墅形式出售,實乃對國家及地方禁令的無視,也是讓“禁令”事實上變成“橡皮泥”的做法。
當地景區管理部門肆意讓“商務酒店”變性,無疑與巨大的利益有關,在廬山風景區這樣的國家級名勝景區,可謂寸土寸金。是什么原因,讓當地政府部門公然違規,一個原本違規的別墅項目又是如何堂而皇之取得當地部門批準的“預售許可證”的?
將知名景區變身“私人”景區,侵蝕公共資源,廬山上的違規別墅再次出現在公共視野當中,當地需要依法調查、追責,向公眾說明。(畢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