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三公消費”禁喝高端酒曾經一度令茅臺價格跌入低谷,市場上拋售茅臺的現象不止,并出現了一天一個價的情況。業內人士分析,經銷商降價,一方面是由于國家限制“三公消費”后,茅臺需求下降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貴州茅臺集團在全國的31家自營店相繼建成并開張,導致市場競爭加劇所致。(7月24日《證券時報》)
“不喝茅臺喝什么”成為昨日的經典。茅臺銷售情況及售價也是一個風向標,起碼折射公務接待的檔次與“酒精含量”有所下降。“三公”嗜酒,尤其是茅臺、五糧液之類的好酒,除了誕生出“酒烈士”之類“杯具”外,還讓一些官場中人處于亞健康狀態,并讓行政成本處于“醉酒狀態”。醉翁之意不在酒,公眾期盼著“三公”能夠改掉不良嗜好,能夠真正清醒過來,重塑新形象,體現新品質。
“三公”經費即將進入“立法后時代”。《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條例規定,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立法,讓三公有機會重構“公品質”。有人提出:在致力于打造透明政府的大背景下,“三公”經費應該同時具備“公開公正公信”的新內涵。秉承“公開”的原則,追求“公正”的目標,開創“公信”的未來,這樣的“三公”才是公民所期待與信賴的。
“三公”公開漸成常態,公開的步伐不會逆轉。2011年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7月19日拉開帷幕,這是中央部門第二次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在公布時間較快、“三公”賬目更加細化等進步之外,專家認為目前急需進一步嚴格預算編制,引入問責機制,從根本上讓政府部門花錢更節制、更慎重。這是一次值得肯定的進步,也是一次有瑕疵的進步。在公開中發現亮點與缺點,進而揚長避短、興利除弊,這應該是“三公”經費公開的路徑,亦是“三公”品質提升的軌跡。
茅臺售價“飛流直下”,三公品質期待飆升。“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眾一方面從已公開的“三公”身上看到向好的跡象,另一方面從諸如茅臺價格等蛛絲馬跡中窺見三公品質的端倪。“三公”已成為一種“泛概念”,“三公”經費是機關事務的“代言人”,是行政成本的“顯示器”,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標志儀”。“三公”經費的公開透明,是官民關系融洽的“黏合劑”,是社會和諧的“調節劑”,是親民政府的“催化劑”。鑒于此,“三公”要放下酒瓶子、離開車輪子,攜“公品質”一起上路。(王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