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城遭遇今年以來最大的降雨,總體達到特大暴雨級別。一天內,北京市氣象臺連發五個預警,暴雨級別最高上升到橙色。截至22日2時,全市平均降雨量164毫米,為61年以來最大。記者凌晨從北京市應急辦了解到有10人在這次大雨中喪生(7月22日《新京報》)。
7月21日恰逢周六,很多人都在家中休息,如果這場暴雨發生在工作日,估計后果更不堪想象。從報道來看,這場暴雨不僅導致多個地區交通癱瘓,而且導致大量游客滯留機場;不但導致電網故障激增,而且還導致地鐵突停數百乘客被困,還引發洪災導致學生被困。除了北京外,這場暴雨還引發寶成鐵路中斷。
眾所周知,隨著極端天氣的增多,不僅北方城市如北京遭遇多年來最大暴雨,而且很多南方城市近幾年也經常在暴雨中變成“水城”。城市的基礎設施以及應急管理能力,經過暴雨襲擊之后,優點與缺點都暴露無遺。在筆者看來,無論一場暴雨創下多少“魔鬼”紀錄,城市管理都要比暴雨“道高一丈”。
就應對極端天氣而言,城市管理至少有三層內涵:其一是應急管理能力。以往,面對極端天氣很多人往往抱怨天氣預報不準,但在北京這場暴雨之前,天氣預報早有提醒,為此,氣象、機場、地鐵、公交、防汛、交管以及很多小區的物業公司,都做了相應準備,有應急預案,也減少了一定損失。
但是,從各種報道來看,對降雨的強度似乎還估計不足,所以,出現43處橋下積水和堵點,并造成10人喪生。如果提前能有充分的估計,或者做最壞的想象,應該還能做得更好。比如,提醒市民減少外出,對容易積水的路段提前進行交通管制,禁止學生上課或補習等。顯然,應對更充分,損失會更小。
其二是城市基礎設施投入與改造。極端天氣增多是一個客觀事實,但需要反思,城市給排水系統是否跟上了極端天氣的腳步或者說是否走在了前面,即在極端天氣不斷創紀錄的情況下,暴雨“魔高一尺”,城市“內臟”建設是否“道高一丈”?如果城市“內臟”建設跑不贏極端天氣的變化,必然要付出代價。
相關報道曾指出,“北京排水系統設計標準為5年一遇,而歐美為100年甚至300年一遇”。顯然,這次61年一遇的北京暴雨,碰到5年一遇的排水標準,北京的排水設施顯然難以經受考驗。當城市基礎設施欠賬時,再完善的應急管理能力作用也有限,因為排水系統是基礎,應急管理是一種補充。
尤其需要反思的是,城市化發展讓城市變成了鋼筋混凝土,只能排水,難以吸收雨水。如果城市能多些公園、草地來吸收雨水,相信會適當減少排水系統的壓力。然而,很多城市管理者都希望把每一寸土地拍賣出去變成錢,結果便是城市要么缺水、干旱,要么遇到暴雨變成“水城”。
其三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制度建設。暴雨考驗的其實是城市綜合管理能力,包括基礎設施、應急管理、制度建設等方方面面,但我們看到,國家目前針對城市綜合管理還沒有立法,各地多是碎片化的層級較低的制度。比如,個別城市有自己的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或綜合管理執法條例,但卻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
盡管法律代替不了財政投入和管理者,但法律卻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基礎。個別地方在城市綜合管理方面的積極立法總體上值得肯定,但細究起來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在缺少國家立法的情況下,城市綜合管理制度呈現散、亂、弱等特點。可以說,國家立法是把城市軟件與硬件建設融為一體的黏合劑。
一言以蔽之,城市應急管理能力、基礎設施建設、國家立法是應對極端天氣的“道”,即使暴雨再瘋狂,“道”必須要比“魔”高出幾籌,這樣才能贏。(張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