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新京報》報道,河南省中牟縣公開拍賣超編公車,43輛公車只拍賣了39.11萬元,部分車輛的中拍價比評估價還低,被網友戲稱為“公車賣出了廢鐵價”。中牟縣公車治理領導小組回應稱,這些超編車車型差、車況差,所以拍賣價并不高。但上述回應并未消除公眾質疑,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參與此次拍賣的評估公司是河南中達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鐘某同時也是負責拍賣的河南拍賣行有限公司的拍賣師。
“這些超編車車型差、車況差,所以拍賣價并不高”,有關部門的回應,未必不是事實;到目前為止,公眾對此事的關注,仍停留在質疑階段,尚無任何切實證據表明“貓膩”存在。然而,即使有關部門回應是事實,即使真沒“貓膩”,參與拍賣各方都清白,這一事件的教訓仍是深刻的。這不僅因為,公眾質疑本身即對政府公信力造成損害,除非事后證明質疑“打錯靶子”;也因為,如果公車拍賣中的問題得不到重視和解決,那么即使這次“公車賣出廢鐵價”不是事實,它也很可能在不遠的將來出現甚至泛濫。
按照有關規定,評估公司、拍賣公司必須相互獨立,以防止提前透露標的機密,導致串標現象。而在中牟縣的此次拍賣中,評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是拍賣公司的拍賣師,“左手評估,右手拍賣”,至少有這樣兩種直接后果:一是拍賣師為了順利將車拍出,故意低價評估;二是業主(負責拍賣的政府部門)可以借此自由掌控中標人。這兩種后果,都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面對質疑,相關部門、機構可以通過公開評估標準、中拍人情況、拍賣現場視頻等方式自證清白,但卻遲遲未予公開。這些信息公開得越晚,相關部門、機構就越被動。
事實上,不僅中牟縣,其他地方的公車拍賣也透露出一些令人不安的信息。7月12日《南方周末》報道了浙江溫州車改,該市1200余輛市級機關用車將在7月底前全部拍賣,6月24日第一批250輛公車拍賣已進行,其中,一輛起拍價9000元的奧迪最終以7萬成交。起拍價,一般即是評估價。如果7萬元不是買主“大大看走眼”,那么,這么低的評估價是如何“出爐”的,就非常值得追問。更讓人擔心的是,報道說,參與公車競拍的,多為消息靈通的車行老板,還有部分公務員,“知道情況的普通百姓很少”——一旦公車競拍成了少數人的“專利”,“變味”也就不遠。到那時,價值7萬的公車以9000元低價被買走,并非不可能。
隨著公車改革進一步深化,越來越多的公車將通過拍賣“回歸”社會。如何通過嚴密的制度和正當的程序避免“公車賣出廢鐵價”,維護公車拍賣公信力,從中牟和溫州拍賣現實看,這方面完善空間仍不小。(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