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柳州市民張先生在柳江河遭到3條食人鯧攻擊,他的手掌幾乎被這原產于南美的兇猛動物啃掉一塊肉。隨后柳州市水產畜牧獸醫局懸賞每條1000元,發動官方與民間的“追緝食人鯧”誘捕行動。圍捕第一天抓獲了幾十斤鯉魚、鱖魚,但一條食人魚都沒有抓到。
有網民追問政府部門“泛娛樂化”處理生態問題,我想這該不是當地政府部門的本意。在非常時刻,重獎懸賞不失為一種積極的激勵手段。事實上,很多市民是自發到柳江邊去垂釣的,對一千塊錢的獎勵看得很輕,因為柳江是他們的母親河,是他們游泳、消暑的生活場所,食人魚來襲,保衛柳江的生態安全與市民的生命安全,確實是人人有責。至于有人擔心懸賞可能會刺激個別人購買食人鯧騙取獎勵,不是沒有這種可能,但這跟戰爭中有人大發國難財是一樣的,消解了所有的正義與良心,顯示了人性中最陰暗最齷齪的一面。
就此事而言,“娛樂化”的前提是對外來物種入侵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我國是遭受外來物種入侵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公布的最具危害性的100種外來入侵物種中,我國有50多種,其中危害最嚴重的有11種,單是這11種,每年就使我國損失大約600億元。食人鯧兇殘無比,繁殖力很強,早在十年前,我國就展開過一場封殺食人鯧的行動。拿柳州市民“無論你生在哪里都要你死在柳州”的決心開玩笑是無知的,調侃“柳州食人魚,成就高富帥”也是很不嚴肅的。
千人垂釣食人鯧,卻只捕獲了鯉魚、鱖魚,這是一種遺憾,換個角度看也不失為一種幸運,說明目前柳江中的食人鯧少之又少。在繼續“圍剿”的同時,更重要的則是如何“亡羊補牢”的問題。
這個“牢”的最大漏洞還是出在法律上。一方面,十年來有關部門一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食人鯧實施全面“封殺”;另一方面,中國目前還沒有關于禁止出售食人魚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觀賞魚類的買賣也沒有明確管理規定。對現有制度的執行不力,以及法規的嚴重滯后,無疑是市場上兇猛外來物種橫行的主要原因。
而另外一個大漏洞則是在人們的認識上。比如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好生之德”,“放生”是一種受人推崇的行為,很少有人知道要“放生”也是需要相關部門批準才可以的。你是把“水中狼族”放生了,卻很可能縱容了大面積長時期的“殺生”。要普及這些知識與道理,政府也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扎緊籬笆補好牢,需要法規的有效制衡,需要思想的統一認識,還需要全國多地聯動,各部門齊抓共“堵”。預防外來物種入侵,要提升到守好生態國門的高度充分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