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十余名北京放生客來到河北興隆縣苗耳洞村放生了數千條蛇,大量的蛇爬進該村引發村民恐慌,全村男勞力均放下農活加入了“打蛇行動”。經林業公安部門協調,放生客向村民賠償了4萬余元。(6月5日《京華時報》)
我們從不否認放生對物種的保護和環保意識的提升,有一定積極意義。但是我們更應該明白,放生不僅是一種儀式,一種心理需求,一種愛心的淺層表現,還是一門科學。北京客放生的數千條蛇,不僅驚擾了當地人的正常生活,還將放生活動變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打蛇行動”,放生變殺生,從多個層面拷問時下流行的“放生”行為。
我國歷來有放生動物祈福積德的傳統,體現了對生命尊嚴的維護。現在放生規模越來越大,放生的種類也越來越多,但是符合生態學和生物學的理性放生知識并未得到相應的提升。去年北京市民國慶假期在后海放生上萬斤魚,致使水中魚的數量激增,放生后多數死亡,說明隨意放生正在成為一種殺生的“歧途”。以此次放生的蛇為例,蛇購自市場,產地何處,是否有毒,適宜何種生存環境,放生人一問三不知,就這么一股腦兒地放歸苗耳洞村,實在是貽害無窮。
按照規定,從國外或者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野生動物需要將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單位應當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批后方能進行。北京客私放蛇群,顯然違背了相關法規。其次,對放生的蛇種及來源缺乏必要的了解,可能會對當地生態產生影響。其三,放生活動變成“打蛇行動”,這樣的放生有何意義?
可見這次放生是一次極其輕率、不嚴肅的行為。既加速了蛇類的死亡,又破壞了原有的生態平衡,更漠視了當地村民的權益。只管放生,不計其余,隱約之中,我們看到了那種將自以為是的“善念”凌駕于他人意愿和權益之上的“尊貴感”,這種感覺是否經得起道德的拷問:己所欲,可否強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