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0家醫院警務工作室近日統一掛牌啟動,200名民警將陸續進入醫院警務室。此前,沈陽、廣州等地已設立醫院警務室,其中沈陽的醫院警務室已經運行6年。不少人對向醫院派駐警務室的做法持觀望態度,認為這種做法對于緩解醫患矛盾“治標不治本”(5月27日《中國青年報》)。
不久前,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要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通告》下發后,北京市警方正式推出“院警制”,在50家醫院的53個院區設立首批警務工作室。由于“院警制”與衛生部、公安部的《通告》存在一定的邏輯關系,難免在社會上引起一些誤解和質疑,需要加以辨析、澄清。
一種主要的質疑意見認為,“醫鬧”的產生有著十分復雜的原因,需要從多方面協調機制、改進工作。如果僅僅在醫院設立警務室,以警力對“醫鬧”進行強制處置,不但對緩解醫患矛盾“治標不治本”,反而可能刺激患者一方的情緒,使醫患矛盾更加突出。
“醫鬧”的產生的確有著十分復雜的原因,需要從多方面尋求綜合治理之策,單單在醫院設立警務室,顯然不可能根治“醫鬧”。然而,無論是衛生部、公安部發出的《通告》,還是北京警方推出“院警制”,都沒有說設立醫院警務室能徹底消除醫療糾紛,能帶來醫患關系的根本好轉。在警方眼里,打擊在醫院擺設靈堂、聚眾滋事、威脅傷害醫務人員等“醫鬧”行為,主要是在依法處置擾亂醫院正常秩序的治安案件——他們知道自己的工作可能有助于緩解醫患矛盾,但并沒有也不會指望能夠從根本上緩解醫患矛盾。
另有人想當然地認為,警方在醫院設立警務室,目的就是為了打擊“醫鬧”,為了給醫院和醫務人員“壯膽”。這也是一個不小的誤解。面對“醫鬧”事件高發的嚴峻形勢,在一些安保需求突出的醫院配備專門警力,防止醫院治安形勢惡化,的確是當務之急,但警方推出“院警制”,不僅僅是為了打擊“醫鬧”。在北京警方制定的《醫院警務工作室民警崗位職責》中,除打擊“醫鬧”外,還明確了其他多項職責,包括“組織、指導醫院安保力量加強巡邏防范,維護醫院內公共場所治安秩序”、“配合相關部門對干擾正常醫療秩序的醫托、號販子、血頭、血霸、黑救護車等問題開展專項打擊整治”等,說明設立醫院警務室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完善醫院治安管理機制,推動形成良好的醫院診療秩序和公共治安環境,這遠不是打擊“醫鬧”一項所能概括的。
醫院是特殊的公眾聚集場所,全天候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在服務時間和服務對象上都具有高度的開放性,這在客觀上增加了醫院治安形勢的復雜性,也增加了醫院治安管理的難度。近年來,一些地方發生過社會人員在醫院行兇以及患者被害等惡性案件(非由醫患糾紛引起),輿論呼吁警方加強醫院治安管控和治安案件處置,現在公安機關在醫院設立警務工作室,努力履行維護醫院治安秩序的職責,也是對輿論的積極關切與回應。
總之,對醫院警務室的作用既不能無限擴大(想象警務室應當“從根本上緩解醫患矛盾”),也不能人為縮小(以為設立警務室只是為了打擊“醫鬧”)。輿論對醫院警務室應有理性的認識與期待,并以善意、誠意推動“院警制”不斷完善,使之為保障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院治安秩序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