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深圳市25家市直機關的公務員走上街頭,開展50余項形式多樣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務,同時對深圳市直機關的志愿服務項目進行展示。人流如織的華強北商業街上,數百米長的帳篷展示區一字排開,擦鞋、理發、紅酒鑒別、珠寶鑒定、食品安全鑒定、修理家電手機數碼產品、免費照像及打印等服務應有盡有。其中,公務員免費擦鞋服務人氣很旺。一名公務員稱“擦鞋和到公交車站臺維持秩序、清掃路面這些活動都是一樣的,而且擦鞋可以和市民交流,更貼心。”(《中國青年報》5月21日)
公務員上街為市民免費擦鞋,但凡看到此類新聞標題,按照思維定勢,只能有一種判斷,那就是:作秀。這次大多數網上評論順從的正是這一思維定勢,不少人對公務員上街擦鞋非但不感冒,反而多有批評與質疑。典型觀點如“正經事不干,擦一輩子鞋也沒人記好”,因為“我們需要的是真正能為民工作的公務員,而不是花納稅人那么多錢養一群擦鞋匠”,甚至還有人質問“拿著公務員的工資跑去驢操馬心地擦鞋,那擦鞋的應該去干嘛呢?”
公務員志愿者免費擦鞋會否導致擦鞋匠失去工作,這似乎沒有討論的必要;但認為公務員提高自身業務水平、改善服務態度比上街擦鞋意義更大,這看上去頗有道理。如果讓納稅人選擇,他們當然寧愿公務員業務水平高、辦事效率高、服務態度好,而不是偶爾上街進行志愿服務。問題是,這兩者其實并不矛盾或對立:上街擦鞋的公務員志愿者既不會是業務水平最低的,不上街擦鞋的公務員也不一定就是為人民服務更好的。
相反,二者關系更近似于相輔相成,公仆意識不是說有就能有的,它必須要求公務員更多地走近民眾,必須從制度的規定走向實際生活的培養。公務員志愿者活動,對于培養公仆意識也許不一定是最有效的,但至少是脫離夸夸其談的實際行動。相比那些整天沉迷于公務員突然就“公仆起來”的理論設想,我更傾向的認為,讓他們多從事志愿者服務并沒有什么不好。更何況,志愿者精神以及志愿者服務,本身就是非常高尚的事情,公務員加入其中本不值得大驚小怪。
沒錯,公務員志愿者上街擦鞋,可以稱作一種秀。但作秀作為一個音譯詞,本來就不是天生的貶義詞;很多儀式性的活動、紀念性的節日以及各種宣傳活動,本身就是秀,比如“世界無車日”、“熄燈一小時”等。作秀并不丑陋,只要它能起到正面效果。對于公務員志愿者活動來說,最重要的是持之以恒。之前也有很多地方組織過官員掃大街之類的活動,最大的弊端就是不能堅持;公務員志愿者活動如果能形成相對固定的模式,無論是對公務員踐行志愿者精神,還是培養公仆意識,至少都不會是壞事。
從去年12月15日開始,每月的15日都是深圳市的“公務員志愿者服務日”。而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動議,也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是通過作秀來彰顯政府良好形象,而主要是為了配合深圳提出的“建設志愿者之城”的目標。因此,其他地方政府完全沒必要也搞一樣的公務員志愿者活動,但也不要因為害怕輿論對于政府作秀的非議而固步自封。只要能“長期堅持”并且的確有益于公眾,類似于公務員擦鞋秀之類,當然可以繼續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