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開建保障房的任務被層層分解,武漢分到11.8萬套的任務量,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排名第一。但據媒體調查,武漢存在以舊充新,用宿舍樓充當新建保障房的現象。據銀行報告稱,國內真正新建保障房不足三成。有地方官員表示,國家強調“新增”未說不可“籌集”。(《新京報》5月9日)
相比于到期了交不出房,用“新房不夠,舊房來湊”,著也未嘗不是思路開闊的表現。事實上,保障房是不是非得新房不可,這事兒也本可商榷。既然連買商品房的都不可能全買新房,買二手房的更不在少數,那么,對于保障性住房而言,當然更沒有理由對房子的新、舊過分挑剔。
保障房,顧名思義,其初衷本是用于提供住房保障,所針對的對象也主要是中低收入群體,目標僅是滿足最基本的居住之需。從這個意義上說,保障房的供給固然需要保證起碼的建筑質量和供應數量,但保障房最需關注的其實仍是保障屬性,即保障房的選址、配套、戶型是否真正符合中低收入群體的居住之需,至于保障房本身是否新建,倒并不關鍵,也絕非必須。
事實上,保障房的供給,既然保質保量才是最當緊的,那么,如何在有限的資源、投入,甚至有限的時間內,盡可能提高保障房的惠及面與覆蓋率,其實才是保障房供給的關鍵所在。而對于當下保障房建設層層分派下的任務,也的確對地方形成相當的壓力。這個時候,如何善用資源,提高保障房供給的效率,也本該是保障房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不難設想,假如完全從地基開始新建保障房,無論是資金投入還是建設周期,要想在短期內完成大量的保障房建設任務,難度可想而知,而相形之下,如果可以善用存量房,顯然可以省去建設經費和相對冗長的工期,只要能夠保證這些存量住房被用于保障之需,并確保分配過程的的公平公正性,要說未嘗不是一條捷徑。而對于舊房成保障房,本不必戴上有色眼鏡,動輒扣上一頂“以舊充新”的帽子。
不過,對于“十年舊公寓貼牌成新建”,也不能全視作正常現象。畢竟,當真正新建保障房不足三成,而宿舍樓“貼牌”為保障房則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那些“以舊充新”的保障房,究竟真是為了兌現保障屬性,還是僅僅為了交差而被拿來應付差事,的確不得不令人擔憂。以被計入保障房的學生公寓、企事業單位宿舍樓為例,假如僅僅是貼上塊牌子,便可搖身一變成為保障房,甚至連業主和住戶都完全被蒙在鼓里,搞不清狀況,如此“保障房”顯然徒有虛名,而僅需“貼牌”便可充數交差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其實已完全成了數字游戲,自然完成起來全不費工夫。
相比“貼牌”保障房,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直接將保障房建設任務分派給了企事業單位,而能夠獲得保障房用地建員工公寓的,往往都是大型國企或是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當這些企業的員工反而成了保障房政策的受益者,顯然已經背離了保障房分配的宗旨,甚至引入新的的不公,而保障房的“盛宴化”其實要比“以舊充新”更令人擔憂。
一言以蔽之,保障房其實不必拒絕“舊公寓”,但卻切忌“數字游戲”,也更需警惕保障之名下的“盛宴化”,這或許才是“貼牌保障房”背后的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