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的一家油脂公司廠區一側的倉庫里,堆放著大量白色的劣質牛油,都用塑料袋裝著,堆得有兩米多高,有些融化了,流淌到路面上。廢棄的牛油、雞鴨油在這個工廠四處流淌,連水泥地踩著都黏糊糊的。整個工廠都彌漫著一股酸臭味。在工廠倉庫邊上,兩只油鍋正冒著黑煙。一只油鍋里黑油正冒著熱氣,兩只黑乎乎的大勺滴著褐色的油污;另一只油鍋里,大量的豬油渣、牛油渣混雜在一起,咕咕地翻滾著……(《經濟參考報》5月2日)
如此惡心的場面是在生產什么呢?就是生產最終將變成餐桌上的食品的地溝油,這種地溝油區別于以往從泔水、地溝上撈取的地溝油,它們是用屠宰場的廢棄物、腐爛的皮革、變質的動物內臟煉制而成,可謂一種新型“地溝油”。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新型“地溝油”主要是銷往食品油加工企業,而這些食品油加工企業都有完備的生產批文和先進生產設備。
那些沒有正式批文的小作坊,大家通常覺得他們生產的食品、食品油恐怕沒有保證,但是,對于那些有生產批文和先進生產設備的企業,大家總是更為放心,畢竟,他們身上多了一道生產批文,就是多了一道國家監管,也就是多了一份國家信用,用國家信用為這些企業背書,公民總是覺得更為放心。
但是,這樣的信任正在轟然倒塌。因為,不僅是新型“地溝油”銷往有批文的食品油加工企業,前不久,媒體披露的用工業明膠制作的空心膠囊銷往的都是國內有批文的制藥企業,而且有些還是業內知名的制藥企業。再往前推,那些出問題的奶粉企業,三鹿、蒙牛,哪個不是有批文的企業,哪個不是國內響當當的企業,但是,他們制造的食品一樣是從有問題的小企業或者個人手中收購,批文能阻擋他們生產假冒偽劣甚至是有毒、有害食品的步伐嗎?
所謂國家監管部門的批文,都是表明監管部門允許其一家企業生產食品、藥品,或者在發批文當時表明其產品合格,并不表明他們就不會隨意進貨、制假造假,也不表明他們今后生產的產品都是合格。相反,僅有批文而缺乏后續的監管,批文會成為企業制假造假的護身符,他們仰賴于批文,利用批文上面附著的國家機關的公信力,蒙蔽民眾,更為猖狂地制假。而且,許多批文本身就不可信,因為批文意味著一種審批權力,而有權力就有尋租。當年,國家為了確保藥品質量,加強了對生產藥品的企業的審批認證,但是,時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的鄭筱萸卻利用這一權力大肆收受賄賂,令藥品監管形同虛設。
無數的事例告訴我們,所謂有批文的企業不可靠、不可信,批文的泛濫已經影響到國家機關的公信力。比批文更重要的是國家機關的后續監管,對企業的進貨、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的監管,而不是因為有批文而一勞永逸地睡覺;同時,監管部門要保證有批文的企業陽光、透明,要讓媒體和公眾時刻地監督他們,不敢隨意造假;最后,監管部門本身要透明和陽光,讓公眾隨時可以監督他們,讓他們隨時像有牛虻在身,不敢絲毫松懈。否則,我們的監管只剩下一個批文,問題就會堆積如山。
可惜的是,我們還是依賴于審批和批文,當一個又一個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來后,我們采取的方法又是加強審批、強化批文,批文式監管幾時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