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的安全需要保護,患者的權益同樣需要重視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上流傳,陜西橫山縣一家醫院患者死亡,院長披麻戴孝帶領醫護人員致辭檢討,集體下跪磕頭。而與這條消息一起受到關注的,是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將被依法嚴厲打擊。
因誤解懷疑,17歲少年殺害哈醫大醫院的一名醫生;因心有怨懟,一男子在北京連續兩次刺傷醫生……近年來,從辱罵、毆打甚至砍殺醫務人員,到患者家屬沖擊醫療機構,種種醫患糾紛時有發生。兩部門的聯合通告,針對的正是這種極端行為,其目的在于維護醫務工作者安全和尊嚴,保證醫療機構正常就醫秩序。
實際上,部分醫患之間的緊張關系,并不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看病難,看病貴”、“大處方,大檢查”等行業弊病,讓一些患者心有抵觸,正常的診療也可能招來懷疑;而以藥養醫的體制弊端和高強度的工作壓力,讓醫生同樣覺得委屈。正是在這樣的現實情境之下,一點小小的糾紛,都可能成為點燃醫患對抗的火種。
不論怎樣的糾紛和矛盾,都應在制度規定的框架下尋求救濟和解之道。采用暴力手段、進行人身攻擊,企圖以此促成調解賠償,這是對法律正義、科學權威的肆意踐踏。暴力維權,不僅牽扯了醫患雙方本應攻克病癥的精力,更惡化了已經受損的醫患關系。歸根結底,承受代價和傷害最深的,仍是患者。對于這類違法犯罪行為,理應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懲治。這既是對醫生的保護,也是對公眾健康權的長遠保障。
但也要看到,醫生的人身安全需要保護,患者的權益同樣需要重視。醫患關系中,患者在信息、資源等方面處于弱勢。發生糾紛后,暢通患者救濟渠道,降低他們維權的成本,是醫患關系中不能忽視的“另一面”。
醫療糾紛成因復雜,舉證、鑒定、賠償……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一場拉鋸戰。而鑒定費、律師費、食宿費、誤工費等開支,也讓許多想上法庭討說法者望而卻步。一場官司下來,時間長、費用高、程序多,患方筋疲力盡,得到的補償往往還沒有“醫鬧”多,這促使“告不如鬧”的邏輯大行其道,甚至催生出“職業醫鬧”這樣的產業化組織。而這正是在重建和諧醫患關系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醫療糾紛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難題。在歐美一些國家,已經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處置機制:患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醫療糾紛;第三方仲裁機構的介入,也能給予較為公正的鑒定和判斷;醫療機構同樣可以通過責任保險等方法,降低自己的職業風險和糾紛成本。
這些都可以成為我們破解醫患困局的寶貴借鑒。在利用法律武器約束違法行為的同時,拓寬患方申訴渠道,完善醫方監督管理,建立權威仲裁體系,讓醫患雙方都能以更理性、更寬容的心態面對糾紛,至關重要。更重要的,是進一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這才是解決醫患矛盾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