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昆明一些網友志愿者攔車救下了475只狗狗,為此已經花費了6萬元。22日,當記者趕到金川路狗狗救援臨時大本營時,很多志愿者還在努力地工作,很多人為了狗狗,已連續工作了一兩個晚上,非常疲憊(4月23日《都市時報》)。
如果這次我們可以去高速公路上攔車救狗,那么下一次也一定可以去攔車救馬、攔車救牛、攔車救羊、攔車救豬、攔車救雞。這樣一對比,我們就知道像是“攔車救狗”這種事情,屬于一種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不法行為,不但會給合法經營者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隨之而來的一些后續行為還會給社會帶來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愛心人人都要有,但奉獻愛心不是讓你走極端。對狗有愛心,但面對損失慘重的經營者我們的愛心又體現在哪里呢?
4月11日,上海浦東機場航班因為天氣原因發生延誤,20余名乘客情緒失控,沖入跑道逼停飛機。維權是必須的,但維權要是維到“逼停飛機”的地步,那就已經穿透了維權的底線,成了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同樣的事情,我們可以說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你盡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在你周圍的人群之中宣傳“拒絕狗肉”這樣一種理念,但是你要是一激動,跑到高速路上攔車救狗,或者聚集幾個人,發一聲喊,把幾家狗肉館給砸了,這種行為嚴重一點說是涉嫌觸犯法律,輕一點來說也是侵害了別人的利益。
在目前的情況下,保護狗還是應該止步于“理念宣傳”以及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體現在小范圍的行動上,像是這樣大規模、有組織的“攔車救狗”行為,對于他人而言,無疑是一種強貼著道德和利益標簽的雙重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