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的一位農民工在上工時手指被鋼筋打斷。在醫院治療后,因囊中拮據中止治療。工廠老板接到求助電話時推脫很忙,農民工因負擔不起治療費用,手捧斷指離開醫院。(4月22日《北京晨報》)
農民工手指被鋼筋打斷,身上僅有從老板處要來的100元錢,由于實在湊不出錢來,只好被迫離開醫院。這起普通的工傷事件,卻再次讓農民工權益保障浮出水面,面對“手捧斷指離開醫院”的無奈結局,讓人同情之余更多的是深思。可以說,農民工“手捧斷指”不是一個人的疼痛,它真實地戳痛了社會制度的“軟肋”。
農民工遭遇意外人身傷害,這是典型的工傷案例,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工傷理應獲得救助與賠償。然而用工單位不給農民工購買工傷保險,卻讓工傷權益保障無法落實。既然國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須給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而現實中獲得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屈指可數,這已經不僅僅是用工單位誠信與否的問題,而是法律制度能否落實的問題。有法律為依據,卻無強硬的執行力,這無疑是當前法律制度的最大“軟肋”。如果法規得不到全面落實,也就意味著監管將會形同虛設,“手捧斷指”事件自然不可避免地上演。
事實上,不論是農民工還是其他勞動者,一旦遭遇意外傷害,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到相應的治療。表面上看,受傷者因為身上的錢不夠,醫院和醫生就拒絕治療,似乎理所當然,實際上卻是明顯的見死不救行為。不過從醫院不是慈善機構的角度來說,醫院確實存在一定的難處,這個時候就需要醫療墊付制度的支撐。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實行墊付制度的地方實在太少,這就導致沒有購買保險人群的權益無法保障。墊付制度的缺失,實際上也是當前醫療機制的一大“軟肋”,“先收費后治療”的模式必須從根本上破除,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
當傷者無法獲得保險賠償和醫療墊付時,人們還會想到第三方機構——社會救助機制。慈善會、紅十字會,再加上各類愛心基金,全國各地的救助機構不可謂不多,可現實的情形是,救助機制看起來十分健全,但事實上卻讓求助者舉步維艱,一旦需要救助時,面對的各類評估、報批程序,不僅手續繁多,而且相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常常得不到相應的救助,或者說救助力量相當薄弱。社會救助機制暴露出來的“軟肋”,對于如何制定救助標準,如何確保求助者得到及時救助,諸多環節顯然還需要大力完善。
按照現有的醫療水平,對斷指進行“再植”手術并不是什么難事,難的是對于農民工的權益保障,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上,也不能以道德拷問完事。需要相關部門動真格,出實招,切實完善各種制度建設,并形成強大執行力,使權益保障成為社會常態,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林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