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調查稱,在新昌縣全國有名的膠囊之鄉廠家圈內,大量的白袋子明膠通過地下鏈條暗中銷售和使用,已是公開的秘密。這種白袋子明膠,就是國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藥品原料的工業明膠,此種明膠易出現重金屬鉻超標。(4月15日央視)
一些膠囊廠家用工業明膠生產藥用膠囊,并不出人意料,這是監管盲區下必然出現的現象。監管部門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著力點和打擊的重點,主要是藥品成分是否摻雜使假,以及藥品成分的有效性,有些地方部門甚至將重點工作轉移到了“降藥價”和醫療改革的宏觀工程上。在這樣的背景下,原本應該同樣重視的藥品“包裝”(包括內包裝)質量問題,被明顯忽略了。
在藥品監管方面,相關部門缺乏監管藥品膠囊(內包裝)的完整體系。2010版《中國藥典》明確規定,藥用膠囊以及使用的明膠原料,重金屬鉻的含量均不得超過2mg/kg。一方面,上述“標準”略顯滯后,到2010年才明確一個寬泛的標準,不知有多少噸工業明膠早已通過“膠囊”吃進了人們的肚子;另一方面,即使有了“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衡量、檢測和制約機制,藥廠隨意性極大,檢測與否完全個人說了算,監管部門對于工業明膠進入藥用膠囊之后監管把關重金屬鉻的機制遠未形成。這正是一些地方工業明膠企業、藥用膠囊生產廠家、藥廠,可以“聯合”使用有毒有害膠囊,且近乎于潛規則的根本原因。
任何一項產品或藥品,安全防范和質量保證如何,必然會影響整個體系的安全和保證。食品藥品監管者只將眼光盯著“包子餡”,“包子皮”出了問題同樣了不得。如果只抓藥品的“核心”和內部成分安全,卻忽視了外部的“皮”的質量,依舊會留下安全隱患。
工業明膠堂而皇之進入藥用領域,凸現監管的滯后。相關職能部門,應該秉著對民眾負責的態度,完善相關標準制度,堵塞監管漏洞。最起碼是循著媒體曝光的情況,查處違規違法企業,并依法給予嚴厲制裁,讓黑心企業付出沉痛代價。惟有如此,才能讓無良企業長記性,才能讓百姓吃上放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