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日前,已退役的前羽毛球世界冠軍黃穗代表澳大利亞隊出戰。盡管其在2008年年底就“失蹤”,但湖南省羽球管理中心一直為其保留副主任職位,工資照發。
優秀運動員成績卓著、為國爭光,退役后給予一定待遇原本無可厚非。但是安排工作不是送人情,給予這種待遇之前,相關部門理應認真考察和評估,結合運動員的具體情況和個人意愿妥為安置。黃穗自任職之后,就幾乎沒有上過班,可見從一開始,“副主任”就并非她理想的人生設計和選擇,與人盡其才更是南轅北轍。
“黃穗事件”雖是個例,卻暴露出機制體制之弊,值得人事部門深思。只有建立合理的優秀運動員退役管理制度,形成雙向選擇、科學有效的用人機制,退役運動員才能“愛我所愛”,珍惜組織的信任、不負國家的關愛。(張冰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