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下午五點,公司的人蜂擁到馬路邊上揮手打車,好不容易打到一輛,司機卻擺擺手說“要交車了!”其實明白這只是托辭。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今天(4月1日)開始,由交通運輸部制訂通過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今后,出租汽車駕駛如果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還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看到這條消息,雖然內心有所安慰,但也為出租車司機捏把汗。
由于出租車公司的剝削和日益飆升的油價,出租車司機的日子的確不那么好過。舉個例子,就拿北京的出租車行業來算,一輛嶄新捷達10萬左右購進,每個司機每個月要交公司至少3000元的“份錢”,一輛車的報廢期為10年,那么2.8年就可回本,剩下的7.2年幾乎是純利潤,本回來了,但司機的壓力并沒有因此減少,依然按每月3000元甚至更多的交給公司,很多剛入行的司機第一個月不賺反賠。所以,出租車司機會削尖了腦袋把每天的“份錢”和盈余“跑”出來,這樣才不至于賠錢白干。
除了份錢,汽油也是出租車司機所要消耗的成本之一,這項成本公司也是不承擔的,但眼下汽油價格飛漲,目前已經破八,這讓許多司機不得不算計什么時間在什么地點能多賺點錢,不用耗著油跑一些賠錢的線路,這些規則都是出租行業的“潛規則”。北京擁堵的交通讓很多司機望而卻步,常以為我們打車堵在路上是司機賺了,其實不然,等待同樣燒油,但等待的費用卻比運行的費用低很多,這也就是司機為什么選擇拒載的原因了。另外,在每天下午五點這個時刻,是北京交通晚高峰的開始,很多司機拒載的實際是賠錢的買賣,他們哪怕在路邊小攤吃個晚飯或休息個把小時,都要比在路上挪步來的更實惠些。
前兩天,一名健談的司機唉聲嘆氣的說一會兒要去交罰款,我說為什么,他說前兩天闖了紅燈,今天要去交通大隊和公司交罰款,還有三天不能出車,我問要交多少,他說1000有余。也就是說,司機還承擔違章罰款,這么說來,出租車公司則是無本萬利的好生意,這也就是為什么北京的出租車公司多達200余家的原因了。
這樣的出租車制度下,當今大部分的出租車司機和舊社會的駱駝祥子沒什么區別。輪班制的司機,每天要在自己的時間段里奮力載客,還要考慮到成本,為的就是在15天的時間里拉出至少7000元左右的活,以對付份錢和汽油錢以及不確定的交通違章罰款。這確實讓我為他們捏把汗。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頒布為廣大打車一族帶來了福音,但對于辛苦的出租車司機來講未免是雪上加霜,試想一下,世間會有哪個人看著賠錢的買賣還要做呢?出租車司機亦是如此,所以至今,我都沒有舉報過拒載我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