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9時,一架航空急救直升機載著廣東省人民醫院新生兒科的醫護人員飛赴汕頭市某醫院,將一名年僅5個月大的重癥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接至廣東省人民醫院,進行緊急手術救治。
看罷新聞,只能嘆一句這孩子“幸運”,一個多小時便從汕頭飛到了廣州,直抵醫院樓頂,避免走陸路數小時顛簸可能造成的生命危險,但愿患兒早日康復,不負大家的深情厚誼。
本次“特殊航班”讓公眾再次見識航空救護的便利,在公路交通擁堵情況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比汽車快十倍、比火車快四倍的空運,以其一般交通工具無可比擬的速度、舒適度、安全性,成為醫療救護的最佳交通手段。尤其對于那些在海嘯、地震、車禍、火災等重大災害中受到創傷的病人來說,可以保障病人在“黃金1小時”得到有效的醫學救護。
航空急救好處自不待言,在一些發達國家也已成為一種普遍的急救手段,但在我國期望“特殊航班”成為“民航”——普通急病患者享受得起——還不太現實。就目前,至少有三大“攔路虎”,一是費用太高,難脫貴族色彩,一次至少上萬元,甚至數萬元,消費得起的畢竟是少數;二是空域受限,需要一定的申報和審批手續。雖然,隨著低空開放的推進,這個問題將會有很大改觀,但仍有待政策支持;三是設備購置維護費用高。用于急救的飛機,動輒過千萬元,再加上平時養護、駕駛員配備等費用,大多數醫院難以獨力承擔。
也許,飛行設備與空管制度都不是問題,關鍵是費用分擔。是政府買單、政府購買服務,還是商業運作,總之要讓個人支付的費用降下來,讓普通急癥患者也打得起“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