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工作,員工領工資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在山東濱州一公司里,卻出現了員工的父母也能同時領工資的新鮮事。從2007年在高管層實行,到2010年對7000員工推出,這家企業每月額外給員工父母發放200元至500元的“孝工資”,截至目前已發放近5000萬元(3月28日《齊魯晚報》)。
所謂“孝工資”,是公司按照一定標準給員工的父母發放工資,是代替員工盡孝道的一種企業行為,該部分資金完全由公司獨立承擔,與員工工資待遇完全分開。該公司的做法得到了絕大多數網友的一致好評和支持,普遍認為這種做法非常人性化,應該得到推廣。但也有個別網友質疑這是對員工的“綁架”。
在我看來,企業“代為盡孝”并不是什么不靠譜的事,它應當成為甚至也必將成為中國老齡社會中企業應盡的基本社會責任,成為未來企業的一種重要經營管理模式。
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老齡化進程逐步加快。“十二五”時期,隨著第一個老年人口增長高峰到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萬;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遞增0.54個百分點。同時,老齡化進程與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隨,與經濟社會轉型期的矛盾相交織,社會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的需求將急劇增加。
盡管如此,以家庭養老為基礎仍然是我國應對老齡問題的首要對策,獨生子女的養老負擔異常沉重。這就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通過多種途徑、采取各種有效方式幫助子女切實承擔起養老義務,共同解決好養老這一重要社會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在中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程度日益嚴重的時期,企業應當而且必須承擔越來越多的輔助養老責任,為子女養老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以最大限度地解除企業員工的養老之憂。也就是說,在中國老齡社會中,企業“代為盡孝”或者“幫助盡孝”不僅僅是道德義務,甚至有可能變為法律義務,成為全社會積極應對老齡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成為企業增強凝聚力、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和實現方式。
必須指出,筆者的這一想法并非不靠譜的空想。在我們的近鄰韓國,就有專門獎勵和支持孝行的法律,其中就包括職場環境的要求,實質上就是要求企業幫助員工盡孝。2007年,韓國保健福利家庭部分別制定《關于獎勵和支持孝行的法律》和《關于促進家庭親和社會環境營造的法律》。后者明確規定了企業的責任,要求企業通過家庭親和制度的引進和擴大等,努力營造家庭親和型職場環境,并在家庭親和制度實施的過程中,促進勞動者的參與。模范企業還可以獲得政府認證,評選和獎勵優秀的家庭親和型企業。其立法目的在于,從國家層面獎勵孝道這一高尚的傳統文化遺產的同時,通過孝行,不僅解決老齡社會所面臨的問題,也可以從中獲得國家發展的原動力。韓國的做法固然與直接發放“孝工資”不同,但它說明在老齡社會中現代企業直接參與養老孝行,是應當的也是必然的,將成為企業的一項法律義務。
為此,全社會都應當努力呵護企業為促進孝行的嘗試和探索,共同為應對老齡社會尋找良策。(李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