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19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倉庫發生火災,相關負責人竟然以“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不大”、“沒有新聞價值”為由搪塞記者采訪。
對于轄區內的火災,相關部門理應及時處置并向媒體準確通報,接受社會輿論的有效監督。反復強調“無新聞價值”的目的,恐怕還是企圖掩蓋真相、淡化影響以便蒙混過關。否認新聞價值的背后,既是對記者采訪權的粗暴干涉,更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敷衍塞責。
突發事件是否具有新聞價值,應當基于媒體與公眾的價值判斷。善待媒體、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不僅可以消除隱患、杜絕謠言、徹查責任,還能亡羊補牢地增強公眾的防火防災意識,進而實現防患于未然。相反,自欺欺人的搪塞非但無法遮羞,還會讓問題欲蓋彌彰,最終受損的還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