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2011年度消費者投訴十大熱點。其中,“網購”在“黑榜”中列第一位,平均每10件消費投訴中就有一件針對網絡購物的投訴。(3月14日新華網)
伴隨著網絡的飛速發展,網購正逐步成為一種新的消費方式、新的消費時尚、新的消費主題、新的消費潮流。數據顯示,僅2011年一年,我國電子商務的交易規模已接近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已經上升到13%,且過去四年中電子商務交易額的年均增長率均超過了30%。2011年我國網購用戶規模已達1.61億,年增長率為48.6%,而且網購人群也不再局限于以前消費能力比較弱的學生,而是不少更有消費能力的白領和社會中堅層加入其中。
過去一直被稱為“虛擬現實”的網購,現在日漸變成了“實際現實”。網購可以足不出戶,方便了查找,避免了擁擠,節約了時間。由于網購減少了人流物流,節省了商店租費和人力成本,因而大都價格便宜。如果網購發育正常,它對網購經營者和消費者都是大有裨益。
然而,現在的問題是,網購作為非現場購物方式,陷阱日益增多,各類欺詐手段不斷翻新,消費侵權案件層出不窮,由此帶來的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網購已成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據上海市工商局對消費者的投訴案例分析,網絡購物主要存在“五宗罪”,具體包括:經營者夸大商品的性能、不履行合同約定和服務承諾;網上銷售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經營者提供的售后服務不到位;配送貨物不及時;網絡購物不提供消費憑證。
由此,網絡消費安全正逐步成為人們備受關注的話題、亟待研究的課題、必須解決的問題。而在筆者看來,網購要規范化,使網購走健康發展之路,還需不少制度設計:
首先,要加強立法以確定網購規則。據了解,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網絡購物行業的規則、規范。而由于網購有“自助”的特性,其維權也具有線下維權平臺所缺乏的主動性、高效性、感知性和互動性。因此,必須通過立法制定網絡購物條例,以規范網購游戲規則,這樣既增加消費者維權的透明度,又幫助消費者降低維權成本,從而提高消費者維權的成功率。
其次,要加強線上線下聯動。網絡消費通過建立維權保障平臺,允許消費者在任何環節投訴,并且通過統一的平臺,以幫助消費者解決一些棘手而又無從投訴的問題;另一方面,依據聯運機制通過線上的線索追溯到線下,追查打掉線下的制假窩點,從而達到真正打擊假貨的目的。
此外,政府還要加強電子商務平臺的監管,提高網購經營者的準入資格,要建立一個和諧、安全、誠信的網購環境和不斷提升網購消費者的識別能力。通過互聯網經濟的透明、高效以及誠信經營,能夠比線下社會更快、更有效地建立起一套網絡誠信體系。同時不斷提升網購消費者的信息識別能力,以避免網上交易受騙,切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吳仁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