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打女人,固然違背男女平等;女人用狗鏈牽男人,就是男女平等了嗎?
《武漢晚報》昨日報道,2月7日,一場行為藝術,在武漢光谷雕塑廣場上演:3名男子被一位女子用狗鏈牽著,在地上爬行近百米。居中的那位穿棕色皮衣的年輕人,還匍匐在地,舔舐女子腳上的鞋子。這個年輕人,就是這場行為藝術的策劃者、25歲的康毅。
據說,康毅是從李陽毆打妻子事件中得到靈感,來做這個行為藝術的。康毅稱,這一作品是為了表現對男權社會的反抗,呼吁男女平等。但是,男性匍匐于女性腳下,就平等了嗎?
有壓迫就會有反抗,反抗可以有兩種結果。一種是,經過反抗,被壓迫者和壓迫者換了個位子,人與人的壓迫、奴役的關系并沒有改變。劉邦、項羽造秦始皇的反,最后劉邦當了皇帝;朱元璋造反,也是為了自己當皇帝,皇帝要推翻,皇帝的寶座要留下自己享用。另一種是,通過反抗,不但推翻了奴役者,還推翻了人奴役人、人壓迫人的制度。
顯然,康毅的行為藝術,模擬的是前一種反抗,即保留奴役關系的反抗。女性控制、壓迫男性,跟男性支配、驅使女性一樣,都是一種奴役、壓迫關系,哪來平等可言?只要有人匍匐著,就不能說“平等”了。中國歷史上有過女人當皇帝的時代,但是,武則天帶來“男女平等”了嗎?如說“男人可以當皇帝,女人也可以當皇帝”是一種“平等”,那也是帝王“內部”的平等,跟百姓無關,不代表社會的進步。
三十多年前,一位女詩人,這樣表達過男女平等的理念:“……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云里……”(舒婷《致橡樹》)如果康毅的閱讀面廣一點,或者記憶力好一點,也許他的行為藝術就是另外一番情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