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告指出,農民工就業“短工化”趨勢愈演愈烈,農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續時間不到2年。農民工離開原工作的最主要原因是在用工單位提升有限,對公司條件不滿意。(2月9日《新京報》)
農民工“短工化”,折射出他們的多重訴求。比如情感歸屬、社會認同、國民待遇等等。至于工作環境和薪酬待遇,只是引發農民工頻繁跳槽的導火索罷了。這是個社會性問題,僅靠企業去改善工作環境和提高待遇,難以遏制“短工化”趨向。“短工化”倒逼地方政府對農民工的權益保障長效化。
農民工已經成為一個時代的符號。為了使新生代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適應社會,首先,在提高農民工待遇,適當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的同時,應加快企業工會組織建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打擊惡意欠薪、工作環境惡劣等損害農民工權益的行為。
同時,要讓農民工有歸屬感,竭力解決他們進城后的住房問題,對農民工放寬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許那些在城里工作一定年限、達到一定收入水平的農民工購買保障性住房;推進用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用于農民工購買或租賃自住住房;完善農民工進城后醫療保障,探索農民工醫保關系接續、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服務等問題的解決之道。
再則,要穩步推進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入戶;確保各地農民工子女能夠進入公辦學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并逐步將幼兒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積極鼓勵新生代農民工返鄉創業,引導新生代農民工將在城市積累的資金和工作經驗,投身到創業實踐中去。
總之,應建立農民工權益保障長效機制,在培訓、就業、社保、維權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實現城鄉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