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流傳“唐河公安局長鄭勇強奸少女”事件,2月1日,唐河縣網絡新聞管理中心發布情況說明稱,唐河縣委高度重視,已展開調查。(2月2日大河網)
正常重視公正調查、依法辦案就夠了,而不一定非要“高度重視”。之所以咬文嚼字說“高度”,是因為對官方態度一夜之間的急轉令人迷惑。“近日微博上流傳”,那至少是有幾天了,可當地不但沒有反應,而且還撒謊;眼看捂不住了,旋即來了個“縣委高度重視”。也就是上午、下午的工夫,從“無此人”、“不知情”到“有此人”、“高度重視”,該如何解釋呢?
“強奸少女”之事究竟有沒有,需要調查,不能憑一條微博便信其有;是否有人造謠陷害,現在也不好說。然而,當地官方的調查有沒有公信,也是個難判斷的問題。
猶記得,2009年宜賓發生國稅局長盧玉敏“嫖幼”案,最初當地警方稱不構成犯罪,“屬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滿14周歲幼女”的情形,然而這條司法解釋早已暫停執行,當地警方以一條失效的條文定案,顯然是有意包庇;雖說盧玉敏最終被以強奸罪判處重刑,但是當地涉嫌包庇的問題卻給政府公信與司法公正留下社會陰影。
當然不能將“強奸少女”的投訴事件和幾年前宜賓案相提并論,然而相似權力環境下會否存在某些相似情況?面對當地官方撒謊等等疑點,不能不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