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友“汪剛強”在天涯、凱迪等知名網絡社區實名發帖稱,患者張強(化名)在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就醫時,與醫院收費人員發生口角。后者居然將患者的就診卡上姓名篡改為“張去死”。
“張去死”一出,輿論矛頭便直指醫患關系,所有怨氣大都撒向了當事人和所在醫院,以至于幾乎要把此事演變成一個無以解開的死結。張強夫婦只要個公開的或書面的道歉和象征性的一元賠償,表現出高姿態。但針對醫患的評判與指責,如果形成了一種道德層面的暴力,這并不助于事態的化解和真正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如果跳出醫患這層關系,單純從個體來看,這事就不值得放大。這如同兩個人在大街上對罵,自有某種原因;颊吆褪召M員發生口角,收費員之后的過激行為,應當算是一種情緒的延續,僅是其個體行為的表達。也就是說,若沒有職業人的身份,這種性質跟潑婦罵街沒有什么區別。
既便套上職業特性,也沒有必要上綱上線,將個體之錯放大成行業之弊。猶記得,汕頭某醫院女護士的博主在自己的微博中,對病人生死相當冷漠,一心只盼著下班,并稱病人開始吐血不關自己的事。殊不想,個體的抱怨成為對整個醫療行業的一種評判,使公眾對醫療機構產生了更大的偏見。結果,先入為主的偏見,因此得到了放大,使社會公眾對醫療機構保持高度的懷疑和警惕,成了醫患關系對立的導火索。
醫患關系的維護,必須基于醫患雙方,甚至是全社會的共同努力,F在的問題恰恰在于,不少人對醫療機構和醫生缺乏信任,對他們的職業操守保持天然的懷疑,一提到醫生就會聯想到收紅包、吃回扣;一想到醫院,就跟大處方、亂檢查、亂收費沾邊;一發生醫療糾紛,首先想到的不是協商和談判,而是“大鬧特鬧”;而醫院和醫生,自身的苦處無以訴說,久而久之亦不予合作,醫生跟患者之間不能成為朋友,缺乏溝通,關系越弄越僵,以致無以調和。
這種狀況,對醫患雙方以致整個社會都沒有好處,最終誰都可能成為受害者。倒不是說一定要有“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傳統思想,而是基于事實,大家都要有重建醫療信任的努力。任何人都不能無窮透支信任;整個社會輿論不能以過高的道德姿態,設置互信門檻——希望以此對醫療機構和醫生形成倒逼,卻想不到可能會導致強烈抵觸。要知道,醫療機構也就僅是一個組織,醫生也就僅是一個社會個體,離開整個大環境的要求與訴求,不過是烏托邦的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