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知名的黑龍江省五常大米迎來好光景。大米不僅質量好,價格也節節攀升,每斤的最高售價甚至賣到了199元。然而,五常市的許多稻農卻感受不到喜悅,因為他們辛辛苦苦種出的水稻,賣給當地的加工企業每斤僅為1.9元。據悉,每斤大米的加工成本約為0.2元,加工企業通過設置不合理訂單控制稻農壓制收購價,以致稻農和企業獲利懸殊。(1月3日《西安晚報》)
如果以市場上一般售價二三元的東北大米作為參照,五常大米1.9元的收購價,并不算太低。應當說,1.9元的收購價格,多多少少考慮了五常大米本身所具有的地理附加值。而且,若單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審視,五常米這種“米貴稻賤”的現象似乎也看起來“正常”——比如,經濟學早就告訴我們,農產品豐收,并不意味著農民得利,有時甚至還不如欠收期;再如,企業通過對農產品進行分揀、加工,部分質優產品賣出遠高于收購價的價格,也是可以理解的。
作為一種常識,產品的收購價和終端價必然存在一定差距。關鍵是這種價差要合理,要合乎市場供求規律。而評判這種價差的標尺,在于看中間市場是否存在事實上的壟斷行為或不正當的惡性競爭。
而在五常天價大米風波中,我們可清晰地看到,中間市場的競爭并不充分,中間商結成利益共同體,通過制定“不平等條約”壓榨稻農、壓制收購價,人為制造了離譜的“價格鴻溝”,進而從中攫取暴利。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欺行霸市的壟斷行為,就此而言,五常市的“米貴稻賤”亂象,無疑是一個極為“反常”的經濟怪胎。
“米貴稻賤”亂象,是對公權執政良心的一個考問。對于加工企業的“霸稻”行為,當地政府部門理應引起高度重視,發揮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恢復或建立正常的米業市場秩序。比如,質檢、物價等部門應該去調查驗證一下,天價大米是否對消費者存在欺詐和誤導,以及是否存在變相哄抬糧價?
然而遺憾的是,在市場機制失靈、稻農受損之時,公權部門所呈現出來的做派令人心寒:一些糧企將市場風險推給農民,在訂單中“做手腳”,相關部門對此視若無睹;在利益分配問題上,盡管五常大米的附加值被不斷推高,但大部分收益流入了糧企及其相關人員的腰包,而農民的“口袋”卻是干癟的;更令人稱奇的是,五常市綠色食品辦公室負責人,聲稱其機構的職能是“帶領企業闖市場,維護企業利益”,而農民利益卻只字不提……
很顯然,對公權部門來說,服務于民眾和企業,原本并不沖突,這并非二選一的問題。然而在現實中,維護企業利益,卻成了公權部門的單選題,或優先選擇的問題。公權部門這種畸形的價值選擇,當然不難理解,其背后是如饑似渴的政績沖動,以及種種難以言說的權錢灰色交易。
由此可見,在五常市的“米貴稻賤”亂象中,加工企業的欺行霸市只是市場失靈的表征,說到底是權力一手操縱市場所導致的惡果。權錢聯姻之下,五常大米這一所謂的“精品大米”,終究不是“富農米”,相反不僅“坑農”,也坑害普通消費者,而從長遠來看,更是對公權信用的“坑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