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旦,河北農業大學在讀博士左啟華喬裝扮成女人,趁夜色翻墻進入河北美院,捅了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日前,法院判處左啟華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院稱,左啟華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故判其死緩。死者家屬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 人民網 12月22日)
一起普通的兇殺案,因為“博士”和“懷孕妻子”兩個惹人注意的字眼,成了整個社會關注的熱點。一些細節也足以激起民憤:左啟華殺人曾喬扮女裝,這說明他殺人之前經過了精心策劃;行兇手段異常殘忍;甚至連自己的腹中胎兒也不放過……許多人責問,“博士殺妻”算不算我國高等教育的失敗案例?繼而,學歷高不一定人品好,素質不等于學歷,等眾多論斷也都隨即拋出。
筆者倒以為,我們對等“博士殺妻”一案,倒沒有必要上綱上線。清官難斷家務事,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特點,如果我們不身處于當事人的環境和位置,則會很難理解到當事人殺人時內心充滿的糾結與矛盾。一起個案也不足以證明,“博士”頭銜與殺人之間,有必然的聯系,更何況學歷高也不等于人品好。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或許,我們更應該看一看這起因為家庭糾紛引發殺妻案背后的家庭糾紛到底是什么,如其不然,所有基于對博士乃至中國教育的論斷都是沒有依據的、都是不成立的。
先從一份婚姻協議談起。左啟華在法庭上稱,石景蓀性格較為強勢,一度讓他感覺生活壓抑,石景蓀還曾與他訂立協議:過年在女方家過、孩子歸女方一人所有、房子的產權人寫女方,而更讓讓左啟華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妻子石景蓀讓他與殘疾的哥哥斷絕關系。正是這些協議,讓左啟華感覺失去了作為丈夫和男人的自尊。我不知道如果換作別人,作為丈夫能不能接受,而如果是換作筆者,我是多半不能接受的。家庭習俗、兄弟之情擺在那里,如果因為婚姻的到來,而讓這些多年形成的倫理關系發生變化,這樣的婚姻并非是完美的,甚至是有問題的。無論是博士,還是文盲,都會產生或適應或不適應的條件反射。
天使和惡魔,往往只有一步之遙。在社會倫理與家庭糾紛之中,沒有人能夠完全成為理智者。智商高不等同情商高,學業上取得很高的成就,不等于在處理家庭矛盾中具有了非凡的能力。而左啟華的一位同事所說的話更加發人深省,“他平常是一個非常老實、厚道并且熱情的好人,在同學、同事以及學生中擁有極好的口碑!彼,我更愿意將左啟化與他妻子的命運遭遇,放到社會環境中去考量,去看一看這位博士是如何成為殺人惡魔的。
“博士殺妻”,受到了“死緩”的刑罰。對于其中的量刑標準,定然還存在爭議。但是,我們更應該正視“博士殺妻”背后的社會倫理之痛。這個時候,最應當避免的是,站在道德的高點上對嫌疑人進行道德批判。高等教育固然也有許多問題,但這樣一起案例也不足以證明博士教育就是存在問題的。(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