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已經阻止不了茅臺酒漲價了。”年關臨近,茅臺酒繼續漲價,53度飛天茅臺酒在上海很多門店的售價已經高達每瓶2000元,幾乎是廠家零售指導價1099元的兩倍,茅臺酒廠的“限價令”已是“傳說”。(詳見今日本報22版)
地球人阻止不了茅臺酒漲價了?這是一個事實,卻讓人感覺荒唐!
首先,茅臺酒廠不是出臺了“限價令”嗎?今年伊始,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就發布公告:從2011年1月1日起,53度新飛天茅臺酒專賣店指定售價959元,商場、超市最高零售價不得超過1099元,而其余酒品也都有不同限價底線,對違反“限價令”的經銷商將給予重罰。然而,一年來茅臺酒價一個勁兒地飛漲,以至于到了每瓶2000元,價格翻了一番多。試問茅臺酒廠的誠信何在?
其次,“天價”茅臺酒被誰買去了?這早有“定論”,用北京城南一家名酒賣場銷售人員的話說,這些酒買的人不喝、喝的人不買。買高檔白酒的主要是機關、國企等團體客戶,他們對白酒價格不敏感,賣多少錢都一樣會買。一些機關和國企竟然成了購買高檔酒水大戶,甚至對價格“不敏感”、買酒“不差錢”。
第三,為何沒有人去追查機關、國企等團體的這種瘋狂采購?機關、國企大肆采購高檔酒,就是赤裸裸的腐敗行為。有關部門應該查查,這些酒是誰決策購買的、被誰喝了、送給誰了?相信不用費多大心思,就能揪出一撮腐敗分子。“地球人阻止不了茅臺酒漲價”,表明公款吃喝依然肆無忌憚,而反腐工作還有相當多的監管“盲區”。(張永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