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有多難,昨天央視的“新聞1+1”還原了這一過程,一份來自相關機構的《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顯示,為了索要不足1000塊錢的工資,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農民工維權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歷時11天到21天。
有沒有簡易程序?有,河南省高院院長幫農民工討薪就很方便快捷,農民工千方百計要不來的錢,院長去了立馬就要回來了。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這么幸運能碰到院長的,那怎么辦,只能靠自己了,在四川雅安名山縣,三位農民工爬上了高塔;在鄭州,河南信陽的幾名農民工把自己埋在了黃河灘上;在深圳,三位民工在鬧市裸奔,這幾個辦法也很成功,媒體一曝光,政府部門坐不住了,主動要求幫助解決困難。
脫光衣服總不要什么成本吧?大不了賠上自己的自尊,活都活不下去了,要什么自尊,不如放手一搏。但是,很多時候放手一搏也未必會有好結果,想讓媒體關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放在前幾年爬個高樓也許就成功了,但是現在你再去試試,也許媒體也提不起興致了。這是個智力活,你得想點絕招才管用,可是絕招也不是那么好想的。大多數農民工只有干耗、走程序這么一條路。
那么標準的程序就是這樣的,你必須先拿著用工合同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勞動部門通常會說自己沒有強制執行力,那么就只能去找法院了。法院得走司法程序,碰到爽快的主,上了法庭,法官調解一下,該給的錢也就給了,要是碰到硬扛的主,就只能等判決下來后的司法強制執行了。可是司法執行得找到人,找到財產,要不然也是白搭,更關鍵的是你怎么才能讓法院積極為你執行。想不出辦法的最后都走上了上訪的老路。
一趟趟地跑,在各個部門之間轉悠,不但要賠上時間還要賠上路費、伙食費、住宿費,維權成本就是這么高上去的。關于這里面的一些道道,想必那些無良老板、包工頭知道得比我們清楚。
討薪千元需花920,勝訴也拿不到錢,顯然,這樣的維權從經濟學角度說是沒有意義的,那么只有一個辦法,抬高欠薪者的違法成本。如果花920元能討來2000元的錢,那么相當于討薪的成本讓無良老板付了,這樣的討薪就是成功的。還有一種成本也非常有效,讓欠薪入刑,這跟重典治醉駕是一個道理,有失去人身自由之憂,自然就要三思而后行。其實這樣的法律不是沒有,今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確了惡意欠薪入罪,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可在該法律5月1日正式實施之后,基層法院又對什么才叫惡意欠薪產生了爭議。惡意欠薪入罪數月,竟無一“老賴”入刑。
這么一圈下來,就會明白問題到底出在哪了。不管是爬高樓還是裸奔,這些農民工以自取其辱的方式,只是希望能得到別人認真對待。認真去做了,總能找到維權的法律條文,不去做,再多的法律也會淪為擺設。而我們對這些不拿法律當回事的人又有什么辦法呢?道義上的譴責有用嗎?如果管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還有必要親力親為嗎?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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